2024年3月21日8时31分,开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王先生的投诉,王先生称自己于2021年8月前在开鲁县开鲁镇凤凰金店购买彩金项链,工作人员告知王先生购买彩金饰品任何时间内可进行等价兑换彩金,2023年12月王先生再次前往凤凰金店兑换时,工作人员因不明原因所以不予更换,王先生遂拨打投诉电话,诉求我局协调等价兑换彩金问题。
开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联系投诉人,选定调解时间,定于2024年3月21日上午9点30分到达开鲁县开鲁镇凤凰金店进行调解。执法人员首先耐心了解消费纠纷具体情况,投诉人购买彩金项链由于时间久早已经忘记具体时间,购买时的票据丢失,购买时预留手机号已经不用。投诉人只记得购买价格是2800余元。经我局执法人员和凤凰金店负责人沟通,在销售记录里进行查询,最终找到了投诉人王先生购买彩金的记录。经执法人员现场调解,凤凰金店同意投诉人王先生在其店内更换其他彩金商品并给与王先生重新补开了票据。
开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始终致力于优化营商环境,维护消费环境,使经营者诚信经营,消费者放心消费。
来源:开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