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邕江滨水区域条例》正式施行
人民网南宁3月13日电 (何宁)3月12日,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南宁市邕江滨水区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据悉,《条例》以“小切口”立法,仅二十四条,不分章节,内容精干、结构紧凑,对保护好建设好发展好邕江滨水区域作出制度设计。
《条例》立足务实管用,科学确定适用范围,把该管的区域都管起来。《条例》明确了邕江滨水区域的纵向范围,即:“自邕江上游老口航运枢纽至下游邕宁水利枢纽”;横向范围上,考虑到邕江穿城而过,滨水区域的范围需要根据沿岸发展实际以及市民群众在滨水区域的活动需求合理确定,因此,立法上不作具体界限的划定,规定为:“以邕江常水位为起始线向水域、陆域适当延伸的沿江区域”,并授权南宁市人民政府制定邕江滨水区域专项规划予以确定。
《条例》对市、沿岸城区和镇三级政府职责作出规定,要求市级层面重点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沿岸城区政府重点落实属地责任、抓好执行落实,沿岸镇、街道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同时,对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数字化建设和共建共治共享机制等作出规定,为高质量推进邕江滨水区域保护建设夯实实施基础。
此外,《条例》用较大篇幅对邕江滨水区域建设和公共空间提升作出规定,围绕提升市民游客可达、可赏、可游体验,建设四季皆可游、昼夜都精彩的邕江滨水区域,对完善邕江滨水区域交通、景观、公共服务等各类设施,打造共享开放、近水亲水的智慧公共空间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条例》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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