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数字经济发展仍然存在政策举措不协调、民营投资减少等方面的挑战。”2024年全国两会召开之际,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上海市委副主委、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特聘教授陆铭建议,随着数字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各级政府应以自身比较优势和产业基础为支撑制定数字经济产业规划,同时探索降低制度成本、激发市场活力,进一步促进激发创新活力,切实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2023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提出,要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数字经济,加快推动人工智能发展。根据中央网信办发布的《数字中国发展报告(2022年)》,2022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50.2万亿元,占GDP比重41.5%,总体规模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日益凸显。
“当前数字经济发展仍存在一些问题,但我国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完备,具有从底层芯片、通信设备到平台的完整产业链,国内巨大的人口与超大市场规模等优势。”陆铭表示。
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上海市委副主委、上海交大安泰经管学院特聘教授陆铭
为更好促进我国数字经济发展,陆铭提出了以下五点建议:一、制度设计应以促创新促发展为导向,慎重出台“收缩性政策”。应尊重市场规律和平台经济发展规律,给予新兴产业以政策空间。以直播电商为例,作为新兴业态,直播电商与传统货架电商有着明显的区别,希望在规范行业发展的过程中,不将直播电商与传统的货架电商、广告营销等业态一概而论,进一步明确新老业态的不同定位,帮助企业划分厘清直播营销中各方主体和法律关系,同时在监管政策制定中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规范行业发展作为依归,坚持包容审慎原则,保持行业政策预期的稳定和一致性。
二、加强中央指导,促使地方政府数字经济产业政策立足于当地比较优势。要区分前沿性的数字经济创新和具有普惠性的数字化转型,前沿性的更多由市场推动,客观上集中在少数城市和少数企业,普惠性的则由政府和企业共同推动,政府更多提供基础设施,并为城市和企业的数字化转型提供支持,企业自主选择数字化转型模式与路径。地方政府在制定数字经济产业政策时,必须紧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地方特色、资源禀赋、市场需求以及产业基础等多方面因素。通过深入调研和分析,制定出具有可操作性的产业政策,明确发展目标和方向,以构建产业生态为抓手,推动数字经济规划与实体经济现状深度融合。同时,在中央和省级层面应该对相关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增强地区间的政策协调性,避免项目盲目上马、资源浪费以及低水平重复建设等问题。
三是降低数字经济企业运行的制度成本,为企业做大做强提供保障。在审批监管等方面降低企业发展的制度成本,例如通过为数字经济领域企业审批开设综合窗口来减少审批流程,简化相关审批流程,减少数字经济企业在流程、报备方面的资源投入。更重要的是,保持整体政策的稳定预期,加强不同监管部门的互通机制,将数字经济联席工作会议制度进一步落到实处。应加强中央的协调,对于非经济领域但可能涉及数字经济监管的部门,应在重大决策上与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大方向保持一致性,整体改善民营科技企业家对于宏观政策环境的信心;扩大数字经济领域的对外开放,进一步鼓励外资来华投资数字经济企业,鼓励中国独角兽企业赴海外上市。
四、将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落到实处。进一步激发数字经济市场活力,放宽多个重点领域的市场准入,明确重点敏感行业和非敏感行业的区分管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负面清单管理和法治化为基础促进民营企业大胆投资。在制度层面,破除对于民营科技企业的隐形歧视,避免损害民营科技企业的活力与竞争力,推动带动该领域的创新技术积累、带动就业等。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塑造民营科技企业相关典型案例,积极协助民营企业和平台企业回应社会舆论关切,为民营企业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五、落实多项制度鼓励平台企业发展,为平台企业出台营造良好政策与经济环境。不仅要出台更多鼓励平台企业发展和做大做强的文件,在具体的监管上更要高效便利。特别是在数据出入境等方面进一步明确标准,在确保安全与隐私的前提下,简化数据出入境的流程。鼓励平台企业在移动支付、游戏、社交等多个数字经济领域积极出海,为平台企业业务发展落地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支撑平台企业参与国家实验室建设,探索建立互联网企业牵头、高校院所支撑、各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创新联合体。
采写:南都湾财社 记者 邱墨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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