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所长,我们村有个赡养纠纷及土地纠纷,需要你们的帮助”,汤原县鹤立镇某村书记在电话中说道。在收到求助后,汤原县鹤立司法所立即响应,通过走访和查阅档案,得知村民王某和他的子女因赡养老人引发土地纠纷。了解情况后,汤原县鹤立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
据了解,王某与妻子有五个子女,两个儿子,三个女儿,其中大儿子已去世。王某的妻子去世后,王某由二儿子负责照顾。王某家庭土地承包共60余亩,王某认为现在自己由二儿子赡养,自己的土地也应该由二儿子经营。但是王某的土地承包经营证上还有大儿媳、大女儿、二女儿、三女儿的名字,王某现在想将全部土地过户给二儿子,其他儿女不同意,至此,王某与子女因土地的归属问题产生纠纷。
图片由汤原县鹤立司法所提供
通过查看村土地台账,了解到王某名下有土地22亩。调解过程中,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细致讲解了土地承包经营相关法律规定,并分别劝导王某和他的子女。经过司法所工作人员边普法边劝说,王某最终认识到自己对他人的土地没有处分权,决定将自己的22亩土地交给二儿子经营。王某的子女也表示受到了教育,认识到了不足和问题,意识到应该承担起各自的责任义务,同意将父亲王某的22亩土地交给王某二儿子经营,至此因王某赡养问题引发的土地纠纷得到了妥善解决。
龙头新闻·生活报 记者:李威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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