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口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发展促进条例》将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方化祎 河南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李时珍
2月28日,记者在周口市人大常委会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河南周口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将于2024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了解,周口国家农高区是河南省首个国家农高区,是中东部地区唯一一个国家农高区。该《条例》是全国两批9个国家农高区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具有创制性和示范性。
《条例》的颁布实施,将为河南周口国家农高区发展提供法制支撑,为全力打造现代农业高地提供法制保障,确保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让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条例》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问题立法,以立法解决河南周口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发展促进的突出问题。《条例》共七章50条,分为总则、管理体制、规划建设、创新发展、服务保障、法律责任和附则,从管理体制、规划建设、创新发展、服务保障等方面规范、引领、推动和保障农高区发展。
据周口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祁永亮介绍,《条例》结合周口实际,创制立法。如扶持推广周麦系列、周豆系列等周口良种品牌;鼓励金丹乳业等企业在生物降解新材料产业研发和循环经济发展上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开展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推广土壤综合改良,提升耕地地力;推进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经营管理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支持通过出租(转包)、入股等模式流转、托管土地,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我们将以此为契机,紧盯国务院批复要求,强化要素保障,凝聚各方合力,加速推进农高区建设,为全国传统农区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和样板。”周口国家农高区管委会主任韩卫东在发布会上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