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培乐
2月28日,济南市槐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济南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审理,这是济南市首例由区县局独立受理、调查和审理的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
1月中旬,来自聊城市的请求人向槐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专利侵犯纠纷处理请求,请求认定槐荫区某公司销售、使用的产品侵犯其专利权。该局收到请求书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请求人的请求是否符合受理条件进行审查,认定符合受理条件后予以立案并指定办案人员调查审理,在前期调查的基础上定于今日进行口头审理,双方当事人均按照规定出庭。
本案由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处指导,由槐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受理、调查和审理,槐荫区市场监管局聚焦案件争议焦点,落实办案责任,提高办案效率,办案过程严格按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有关规定执行,确保案件审理公平、公正、规范。
下一步,槐荫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尽快完成案件办理,同时不断加强行政裁决队伍建设,有效发挥行政裁决高效率、低成本、程序简便的优势,完善侵权纠纷多元化解和快速处理机制,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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