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日报客户端消息,2024年2月26日,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宋太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宋太平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对查扣在案的宋太平受贿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7年,被告人宋太平利用担任河北省人事厅厅长、河北省保定市委书记、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干部选拔任用、职工录用等方面提供帮助。2003年3月至2021年3月,宋太平先后多次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949万余元。
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宋太平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鉴于宋太平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检举他人违法犯罪,具有重大立功表现,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2021年7月25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宋太平被查。
2022年1月,宋太平被开除党籍。经查,宋太平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漠,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组织原则缺失,卖官鬻爵,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收受名贵字画等财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2022年1月25日,据最高检官网消息,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宋太平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据官方简历,宋太平生于1955年12月,曾任邢台地委副秘书长、廉政办公室主任(正处级)等职,1992年任任县县委书记,1997年任河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2003年,宋太平出任河北省人事厅厅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后同时担任河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2006年,宋太平调任张家口市委书记,2008年调任保定市委书记,2012年1月任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至被查。
潇湘晨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