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茂南法院收到了当事人杨某某提交的《撤诉申请书》。茂南法院通过司法惠民服务中心在诉前成功调解了杨某某所起诉的一起劳动争议纠纷;调解员细致、耐心的调解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据了解,2022年7月,杨某某进入茂名一房地产公司工作,担任财务一职。杨某某工作期间,被该公司陆续拖欠工资8万余元。2024年1月底,多渠道索要工资未果的杨某某将该房地产公司诉至茂南法院。
为快速解决杨某某的烦“薪”事,茂南法院及时将该纠纷分流至司法惠民服务中心进行诉前调解。
接到案件后,调解员打通了该房地产公司负责人凌某某的电话。对于该公司拖欠杨某某工资一事,凌某某没有异议,表示公司是因经营不善,资金困难,不得不拖欠工人工资,并提出了分12期支付杨某某工资的方案。
“我不同意,还分12期支付,我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拿到全部工资?我只接受一次性支付!”得知凌某某提出了分期方案,杨某某顿时火冒三丈。
凌某某则抱怨起杨某某不为公司着想。“她以前就是公司的财务人员,掌管全部的财务数据,她最清楚公司经营什么状况,怎么不为我们想一想!”
面对相互指责的两人,调解员以“情理法”结合的方式耐心安抚双方的情绪,纾解二人心结,做双方思想工作。
调解员向凌某某释法说理,阐明利害关系,与其分析拖欠工人工资将承担的法律责任。“听你说了这么多,其实你也认同杨某某是个好员工,勤勤恳恳地工作是她对你们公司的信任。如今双方对簿公堂,你也要换位思考,理解杨某某辛苦工作却拿不到工资的生活处境和心理状态,以积极的态度尽快支付工资,为这件糟心事画上一个句号。”
同时,调解员也引导杨某某从实事求是的角度出发,考虑该房地产公司的实际状况和难处,尽可能宽限支付时间。
在调解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说下,凌某某和杨某某的对立情绪逐渐消弭。随后,调解员组织二人再度协商,权衡利弊,找准平衡点。
2月8日,临近除夕,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分期支付工资协议书,约定该房地产公司分12期支付杨某某8万余元工资。
当天,该公司即向杨某某支付了承诺的第一期工资。杨某某感受到了该公司的诚意,表示会在春节假期后第一时间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2月18日下午,春节后返工的第一天,杨某某如约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调解员再次致电凌某某,向其告知杨某某已撤回起诉的情况,叮嘱该公司要按照承诺履行,避免再次被杨某某起诉。
南方+记者 杨金凤
通讯员 陈依婧
【作者】 杨金凤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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