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下称《条例》)近日发布,这是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之后出台的金融领域首部行政法规。记者从12月28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获悉,人民银行正在抓紧制定《条例》实施细则,后续将按照立法程序的有关规定,充分征求、吸收各方意见后出台,确保《条例》平稳实施。
加快支付领域法规制度建设是推进支付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年11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将于2024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张青松在会上表示,《条例》的出台,进一步厘清了支付产业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边界,赋予监管部门依法行政权力,有力夯实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的法治基础,标志着支付行业发展进入崭新阶段。
张青松说,《条例》与近年来的监管实践基本保持一致。《条例》将近年来促进发展、强化监管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行政法规。“在立法过程中,我们特别注意充分吸取和吸收各方意见建议,增强各方对于政策的共识,并与宏观政策取向保持一致,从而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增强发展信心。”他说。
另外,据张青松介绍,《条例》注重监管的一致性。对同类业务提出同样的监管措施,确认了对各种所有制支付机构一视同仁的基本制度规范。这些都有利于促进公平竞争,激发市场活力。《条例》设置一定的过渡期,《条例》施行日为2024年5月1日,准备时间比较充分,有利于支付机构熟悉消化相关法律规定,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张青松说,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司法部将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指导支付机构落实好《条例》规定。同时,还将抓紧制定《条例》实施细则,做好非银行支付领域现有规章、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和清理等工作。(经济参考网 记者张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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