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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及条款编号相应顺延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未作调整。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员办理修订后《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登记相关事宜,最终以工商变更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
二、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上述各项公司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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