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宋潇
自1月12日起,河南省三门峡市女子牛某某连续五天在社交媒体平台发布向丈夫“道歉”的视频,引发关注。在视频中,牛某某称,因丈夫与已婚女同事持续5年婚外情,自己在社交平台曝光二人姓名、工作单位及消费证据等,遭起诉侵犯名誉权,法院判决需公开道歉。
牛某某已连续五天在社交平台发布道歉视频
1月17日,牛某某在社交平台上发布的道歉视频已持续5天打卡,单视频点赞量超30万,而她本人的粉丝量也增长到56.4万,并建有公开群聊,备注“欢迎志同道合的朋友”。
记者梳理发现,从2025年9月份开始,牛某某在社交平台上就不断发布其丈夫高某与单位同事的“出轨”等视频内容,其称丈夫高某在河南耿村煤矿机电一队工作,并晒出多段录音和照片,而这起围绕私人感情纠纷反被起诉侵犯名誉权的案件,引发了公众对名誉权保护边界、受害者维权困境等问题的讨论。有律师表示,结合该案的判决书和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在道歉声明中如果存在泄露被侵权方个人隐私的内容,仍然可能被认定构成二次侵权。
女子曝光丈夫“出轨”证据
个人社交平台晒单位信息和聊天录音
牛某某的个人短视频账号,如今已有50多万粉丝。从今年1月12日至17日,她已连续五天发布了对其老公高某某的“道歉”视频。牛某某在视频中表示,曝光行为是“无奈之举”,目的是“让真相大白”和“警示他人”。这些曝光内容迅速在当地社交圈传播。
据牛某某在视频中陈述,她与丈夫结婚多年,几年前,她偶然发现丈夫与单位一位已婚女同事保持不正当关系已达多年之久,并且之后,她因指责丈夫遭受家暴,引发家庭关系矛盾等。
在多次沟通无果后,牛某某在社交媒体平台发布了多条内容,曝光了丈夫和第三者的姓名、工作单位及部分消费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指责二人破坏婚姻关系。
牛某某称,在视频发布之后,其丈夫与涉事女同事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她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侵犯他人名誉权
要求删除侵权内容发布公开道歉声明
在牛某某发布的判决书中,法院提出,被告在处理家庭矛盾时,未通过正当渠道寻求合法救济,而是通过在对社会公众公开平台,以文字、视频的形式发布侮辱、攻击性的言论,对原告的社会评价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告应当删除其在社交平台账号上发布的有关原告及其家人的信息,并停止继续发布,同时在其上述账号上发布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原告名誉的内容,综合本案事实、对原告要求被告删除侵权信息并在其发布侵权信息的社交平台账户公开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法院审理认为,虽然婚外情问题属于道德范畴,但牛某某在社交媒体上公开发布他人个人信息及未经司法确认的不当关系指控,超出了合理维权范围,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法院作出判决,要求牛某某在判决生效后删除相关侵权内容,并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其社交媒体账号上公开发布道歉声明(内容须经法院审核),并至少保持15日不删除,不下架。
1月17日,记者注意到,这些“道歉”的视频已连续发布5条,每一条的点赞均超过30万。
而在牛某某公布的最新视频中,还张贴了丈夫高某为他人购买奢侈品的消费记录,以及法院判决书和此前发布的侵权内容,其反讽丈夫“满足职工物质与生理需求”,“两人是真爱”等。
牛某某此前在视频中晒出丈夫高某为同事购买衣服的信息
律师解读:
“道歉”视频若披露个人隐私 则可能构成二次侵权
1月17日上午,记者通过牛某某公布的信息,联系其丈夫高某和同事韩某,电话拨通后暂时无人接听。同时,记者又尝试联系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耿村煤矿相关部门,公开电话暂时无人接听。
记者注意到,截至1月17日,牛某某已履行完五天“道歉”视频发布义务。她表示,将依法提起离婚诉讼,并保留对丈夫和第三者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其丈夫尚未对离婚事宜公开回应。而据此前义马煤业集团工作人员在接受海报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已对相关人员走处理流程。
北京市中伦文德(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方毅告诉记者,判决道歉的目的是消除侵权影响、恢复权利人名誉。在名誉权纠纷案件里,法院对道歉的监督行为至关重要。因为道歉声明发布后,在网络等公开平台的传播效果、舆论导向等,可能影响到双方当事人的名誉权恢复程度以及社会公众对案件公正性的认知。法院对整个道歉声明发布过程以及后续影响进行监督,是基于其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职责。本案中,根据判决内容,牛某某发布的赔礼道歉声明内容须经法院审核,法院也应对牛某某的道歉行为进行监督。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因此,本案中,即使牛女士是基于履行法院判决而发布的道歉声明,若使用讽刺挖苦攻击式的表达方式,或道歉声明中存在泄露了被侵权方个人隐私的内容,仍然可能被认定构成二次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