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月14日电 (记者董兆瑞)1月13日,北京市公安局召开防范冒充公检法类诈骗专题新闻发布会。会上,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李小燕针对冒充公检法类诈骗案件进行了通报和提示,详细解析了这类诈骗案件的作案手法。
李小燕介绍,冒充公检法类诈骗,是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类型之一。诈骗分子通常冒充“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单位人员,以受害者涉嫌违法犯罪为由,制造恐慌,诱导受害者主动切断与外界联系,最终通过取现金、邮寄黄金、屏幕共享等方式转移资金,给受害者造成财产损失。
从北京2025年整体发案看,此类诈骗呈现3个特点。一是受害群体集中,以老年人、大学生及出国留学访学人员为主,其中女性受害者占比超八成。二是作案周期较长,成案时间通常较长,短的则5天左右,长的一个月左右。三是财产损失大额化,2025年平均案损23万元。
李小燕介绍,诈骗分子作案流程主要分为三个环节:
一是首次接触环节,伪装身份取得信任。诈骗分子冒充某某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单位工作人员,以事主名下的银行卡、手机卡、社保卡、医保卡等被冒用,或身份信息泄露涉嫌洗钱、贩毒等犯罪为由,夸大案件的严重性,要求事主配合调查,甚至假意提议事主报警,并帮助事主转接公安局的电话。
这个阶段,诈骗分子多通过电话或FaceTime与事主进行首次通联。为了增加可信度,骗子会通过改号软件将电话伪造成公安局公开的办公电话,增加欺骗性。
二是深度洗脑环节,切断联系强化控制。部分事主因为对方能准确说出个人身份信息,对其公检法身份信以为真。骗子随即会要求添加事主QQ、微信或让事主注册小众通联软件;采取视频通话的方式,给事主出示虚假的“逮捕文书、通缉令、警官证”等材料,进一步消除事主的防备心。同时以案件涉及国家秘密为由,要求绝对保密,严禁向家人、朋友、公安机关透漏情况。
三是诱导转账环节,最终实施财产侵占。骗子以资金审查、涉案资金核验等名义,要求事主将名下账户资金转移至所谓的“安全账户”“监管账户”,部分还会引导事主下载屏幕共享软件,控制其手机银行账户转账,甚至掌握受害人银行卡号、密码后直接盗刷。
结合此类案件特点,李小燕向市民群众提示五点:
一是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不会通过FaceTime、虚拟号码、境外通信软件(如Telegram、WhatsApp等)与群众联系;不会通过微信、QQ等形式发送逮捕证等法律文书;不会要求市民添加QQ、微信或注册小众通联软件进行案件核查。
二是公安机关没有“安全监管账户”,凡是要求您下载陌生软件、打开“屏幕共享”或者通过转账进行资金核查的,都是诈骗。
三是今后,广大市民群众若接到说您涉嫌犯罪,手机卡、银行卡涉案的电话,可直接拨打110报警。
四是若接陌生人要求已下载远程控制软件并提供了手机权限,应立即卸载,更改手机银行、微信、支付宝等支付账户的密码,关闭相关支付权限;无法自主操作的,立即断网、拔手机卡,并及时联系银行挂失银行卡,避免资金损失。
五是请广大市民群众,关注“北京反诈”等官方平台发布的反诈防范知识,提高识别能力。
典型案例:
案例一:王先生接到一自称中国移动香港客服中心电话,被告知其香港号码因发送涉诈短信将停机。建议王先生报警,并帮其将电话转接至所谓的某市公安局的刑侦大队长,该骗子与王先生进行了视频通话,告知王先生的电话号码涉嫌一起“金融诈骗案”,并向其展示了有公安局标识的背景墙。随后该人要求王先生下载名为“Webex”的APP,接受24小时视频监控和屏幕共享。第二天,王先生收到一份文件,文件大概内容为“如果泄密就会被判处3-7年有期徒刑”,看完后王先生心理压力很大,并按照对方要求将上百万资金转入指定的“安全账户”,转账后发现对方失联,才意识到被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