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禹瞳,男,汉族,毕业于河南大学,获教育学、法学双学士学位,现为三级律师(中级职称),现任北京市盈科(中国区)客户服务中心副主任、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执行副主任、客户服务中心主任及股权高级合伙人 。其执业领域涵盖企业合规管理、企业投融资及重大疑难商事争议解决 ,在《时代人物》《青海师范大学学报》等期刊发表《现行公司法下公司利益保护问题》《中国法律现代化之基本路向—传统的自我适应》等学术论文 。曾代理多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并为河南某建设集团公司等合作建设开发事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
杜禹瞳主持盈科全国客户服务中心与分所签约仪式并讲解管理架构 ,参与制定“美好团队”制度流程草案,推动盈科“专业化、数智化”发展 。
经典案例:
1、代理当事人诉某集团公司、新郑某房地产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涉及金额近1200万);
2、代理当事人诉宁波某建设公司、河南省某房地产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涉及金额近2200万);
3、代理河南某通信设备公司、深圳某通讯设备公司诉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政府合同纠纷诉讼(为当事人挽回近400万经济损失);
4、代理当事人应诉李某诉当事人、河南某建设集团公司建设工程居间合同纠纷诉讼(为当事人挽回360万经济损失);
5、代理当事人诉黄某、某温泉酒店及第三人股东资格确认纠纷诉讼(涉及金额近6000万);
6、代理当事人就蔡某诉鹤壁某工贸公司、当事人、邢某民间借贷纠纷诉讼再审(河南省高院裁定撤审申请);
7、代理当事人诉甘某离婚纠纷诉讼(涉及财产近6000万及十一家公司股权);
8、为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入股并购河南匠多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9、为河南某建设集团公司、河南某物业公司、郑州某商贸公司与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合作建设开发事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代表著作:
1、《法制博览》“分析民商法视域下P2P网络借贷平台法律问题和对策”(国际刊号:ISSN 2095-4379、国内刊号:CN 14-1188/D)、
2、《时代人物》“现行公司法下公司利益保护问题”(国际刊号:ISSN 1674-0645、国内刊号:CN 61-1455/)。
3、“中国法律现代化之基本路向—传统的自我调适”发表于中国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国际刊号:ISSN 1000-5102、国内刊号:CN 63-1005/C)。
社会任职
北京市盈科(中国区)客户服务中心副主任,
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执行副主任,
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客户服务中心主任,
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