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物流深圳子公司起诉珠海冠宇,请求判令其赔偿因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失6452.64万元及利息。
1月12日,新宁物流(300013)公告,公司子公司深圳市新宁现代物流有限公司(简称“深圳新宁”)于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等文件,深圳新宁作为原告起诉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珠海冠宇”)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获受理。
回顾案件详情,2015年12月,深圳新宁仓库发生火灾,因火灾事故引发的一系列案件判决均认定在消防部门认定的火灾点处存放的是被告的锂电池,该等电池自燃导致火灾发生,被告应当对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30%的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公司及深圳新宁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代位求偿案件的二审判决结果,判定公司承担赔偿款及诉讼费用共计2.15亿元,深圳新宁就珠海冠宇应承担30%(6452.66万元)赔偿责任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显示,请求判令珠海冠宇向深圳新宁赔偿因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失6452.64万元及其利息(利息暂计至2025年10月15日为196.7万元)。请求判令珠海冠宇承担该案的案件受理费。
新宁物流称,目前,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
公告显示,截至公告披露日,新宁物流最近十二个月累计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合计约为1253.11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24%。
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约为1167.96万元,占上述诉讼、仲裁总金额的93.20%;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约为85.15万元,占上述诉讼、仲裁总金额的6.80%。
资料显示,新宁物流主营业务以电子元器件保税仓储为基础,为3C电子行业企业端客户提供一体化供应链物流服务方案。主要包括仓储管理及配送、货运代理、进出口通关报检、智慧供应链、智慧物联及北斗定位等综合物流服务。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91亿元,同比增长6.68%;归母净利润亏损506.03万元,上年同期亏损3180.66万元;扣非净利润亏损2759.3万元,上年同期亏损3940.28万元。
根据公司往期年报,新宁物流已连续亏损7年。
再来看被告方——珠海冠宇(688772),公司主要从事消费类电池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拥有完善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体系,是全球消费类电池主要供应商之一。同时,公司也在逐步有重点地推进在动力及储能类电池领域的布局。
事实上,珠海冠宇近来已深陷专利诉讼。
珠海冠宇表示,鉴于该案件目前处于一审判决阶段,尚在上诉期内,尚未生效执行,公司将持续跟进案件进展并积极采取上诉等措施,切实保护公司技术和产品的合法性,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此次判决对公司利润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据公告披露,2022年,珠海冠宇收到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称或单独称为“ATL”)起诉公司的《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材料。ATL称公司产品涉嫌侵犯其 ZL201811108529.X 号专利。2023年,ATL变更诉讼请求,该案件移送至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
截至公告披露日,珠海冠宇与ATL之间的专利争议案件中已有14个ATL的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或法院判决无效,已有12个案件被ATL主动撤诉,已有4个案件被法院驳回ATL的起诉。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