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日,《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实施,全民阅读上升为国家战略。作为多民族聚居区,新疆如何依托《条例》推动书香社会建设?如何让阅读成为凝聚人心的纽带?1月10日,记者采访了新疆青少年出版社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马俊,探讨《条例》在新疆的实践路径与深远影响。
“从10余年前的社会倡议到如今的法治保障,《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以制度化方式明确了政府职责、社会参与路径和服务标准,为构建覆盖城乡的全民阅读体系提供了坚实支撑。”马俊表示,在新疆,全民阅读的深层意义不仅在于知识的传播,更在于其能增进文化认同、凝聚社会共识,既是文化润疆的生动实践,也是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抓手。
结合新疆多民族、地域广等特点,马俊认为《条例》的实施需从三方面重点推进:强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着力开发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优质出版物,提升各族群众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阅读的能力;优化基层阅读资源网络,构建“公共图书馆+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流动图书馆+数字阅读终端”的立体化服务体系,让基层阵地“活起来”;加强书香校园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青少年阅读推广。
近年来,新疆青少年出版社把推进全民阅读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持续加大优质青少年阅读出版物供给,陆续推出“这里是新疆”“故事中国”“小神兽·中国原创幻想故事”“国粹戏剧图画书”“红石榴”等系列图书。这些图书深受青少年读者喜爱,多部图书入选教育部和全国中小学图书馆推荐书目,近百种图书实现海外版权输出。
“《条例》的实施对出版社具有重要且积极的影响。”马俊表示,出版社将围绕中华优秀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主题,丰富出版门类,有针对性地出版适宜不同年龄段少年儿童阅读的出版物,严把出版质量关。同时,依托“天山领读者计划”“百校共读”“《新晨》青春汇”三大品牌,深入校园、社区、乡村,开展内容健康、形式多样的阅读推广活动,服务青少年思想政治引领工作,营造全社会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良好氛围。
《条例》明确,重点扶助农村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欠发达地区的全民阅读,促进全民阅读均衡协调发展。
新疆地域广阔,如何让优质阅读资源惠及偏远地区?马俊认为,应充分利用农家书屋和东风工程,在保障传统出版产品供给的同时,加强阵地建设,积极运用信息技术,开发有声读物、数字出版物等多元形态,并引导全社会广泛参与,建立基层阅读推广志愿者队伍,推动优质阅读服务偏远地区全覆盖。
据了解,新疆青少年出版社每年都会向偏远地区尤其是南疆地区捐赠图书。过去5年,该出版社累计向社会各界捐赠图书10万余册,捐款捐物达600万元以上。同时,依托驻村工作队,不仅向自治区团委驻村点捐赠图书,还通过共青团“我们爱科学”“阳光巴郎”青少年之家项目持续开展阅读推广活动,发动“天山领读者计划”中的领读者深入基层开展阅读活动。目前,“百校共读”活动已覆盖伊宁、阿克苏等地。
马俊认为,《条例》的实施将为新疆书香社会建设注入四层“养分”:筑牢思想根基,深化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完善普惠阅读生态,破解城乡资源不均衡问题,让优质内容覆盖每一个角落;搭建民族交融纽带,以共同阅读促进交往交流交融,增强社会凝聚力;培育内生发展动能,提升全民素养,为新疆社会发展持续赋能。
“全民阅读没有终点,《条例》的施行只是一个崭新的起点。”马俊表示,新疆青少年出版社将在法治保障下,与社会各界共同努力,让书香更持久、更深入地浸润天山南北,让阅读成为凝聚人心、启迪智慧、涵养文明的重要力量。(贾春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