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桩民间借贷纠纷,意外揭开一段持续二十余年的婚外情纠葛。海南男子林森(化名)在与妻子刘悦(化名)婚姻存续期间,向妻子的表妹白萍(化名)累计转账380余万元。刘悦离婚后发现此事,以丈夫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白萍返还全部款项,却被一审法院驳回。目前,刘悦已提起上诉,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已开庭审理,尚未作出二审判决。
事件的曝光源于一次查账。2023年,林森与刘悦的大女儿在梳理银行流水时发现,父亲在2010年2月至2019年7月期间,通过三个银行账户向白萍转账41笔,共计360余万元;2020年1月至2022年6月,又通过微信转账18笔,金额达20余万元,两笔合计380余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之间关系特殊:刘悦与白萍系表姐妹,二人母亲为亲姐妹,而白萍曾是林森的情人,二人还共同育有一女林心。据刘悦讲述,林森曾召集她与白萍的母亲碰面,承诺结束与白萍的婚外情,出于对两个年幼女儿的不舍,她选择原谅并维系婚姻。诉讼材料显示,白萍则承认,她与林森早在2002年便已结束情人关系。
渝北区法院一审后,判决认为,虽然林森与白萍婚外情违背公序良俗,但刘悦明知,遂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受访者供图
2022年8月,刘悦与林森协议离婚。直至2023年女儿查账发现转账证据后,刘悦才知晓丈夫婚内的巨额赠与行为。2024年11月,刘悦以白萍为被告、林森为第三人,向重庆市渝北区法院提起诉讼。她认为,林森赠与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未征得自己同意的擅自处分行为,严重侵犯自身合法权益,且违背公序良俗,请求法院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判令白萍返还全部款项。
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白萍辩称,她与林森的关系系刘悦撮合,2002年结束情人关系后,林森的转账用于她与女儿的生活开销、往返台湾机票及代收林森给林心的款项,且刘悦自始至终知情并同意,转账行为合法有效。
但林森在一审答辩状中反驳,白萍所述转账用于女儿生活费并不属实,女儿的生活费由他单独转账。林森同时承认转账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但认为自身赠与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刘悦更是否认撮合一说:“如果是我撮合,我会几次三番以离婚来维护婚姻?”她强调,林森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案涉赠与行为应认定无效。
渝北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林森婚内与白萍交往并生育子女,违反夫妻忠诚义务,违背公序良俗,但结合现有证据,驳回了刘悦的全部诉讼请求。法院给出的核心判决理由包括三点:其一,根据刘悦与白萍的微信聊天记录,刘悦曾介绍二人认识并告知林森对於白萍的喜爱,且林心的户籍监护人为刘悦,可见刘悦早已知晓二人不正当关系及生育事实;其二,聊天记录还显示,刘悦明知林森定期向白萍支付生活费、资助购房并承诺养老费用,且劝慰白萍“像一家人一样”,未对赠与行为提出异议,应视为允许或默许;其三,刘悦与林森离婚时,在明知案涉赠与行为的情况下,已就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赠与行为未损害其财产权益。
不服一审判决的刘悦,向重庆市一中院提起上诉。受访者供图
一审判决引发争议。刘悦不服判决,认为一审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且实质纵容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遂向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并改判支持其原审诉求。
林森在二审答辩状中也推翻了一审中的部分表述,明确表示一审认定“刘悦默许赠与行为”严重违背客观事实。他称,自己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刘悦始终不知情,自然无法提出异议,一审以“未提异议”推断“默许”不合常理;刘悦发现婚外情后曾要求断绝关系、辞退白萍,得知林心出生后还曾提出离婚,这些行为均表明其对婚外情坚决反对。林森坦言已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恳请二审法院查明事实,纠正一审错误判决,确认赠与行为无效。
这起案件的判决理由也引发法律界关注。一位不愿具名的资深民庭法官表示,本案存在诸多值得商榷之处:即便刘悦为维护婚姻容忍了丈夫的婚外情,也不代表其同意丈夫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二者属于不同法律关系;刘悦的诉请具有法律依据,一审认定其“明知、默许”的证据并不确实、充分。
目前,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已对该案进行二审开庭审理,尚未作出最终判决。
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