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秦皇岛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这部法规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条例》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餐厨废弃物为原料生产、加工食用油或者其他食品,不得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餐厨废弃物,不得非法掏捞、交易餐厨废弃物。未取得经营服务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餐厨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置活动。餐厨废弃物产生者不得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收集、运输企业之外的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餐厨废弃物投放或者排入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污水雨水管网等市政公共设施以及渠道、河道、水库、湖泊、海洋。
发布会现场。记者 李铎 见习记者 方竟凯 摄
《条例》明确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企业在运输过程中不得丢弃、遗撒餐厨废弃物,不得将其他物质混入餐厨废弃物,不得擅自处置餐厨废弃物。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企业不得擅自停业或者歇业,餐厨废弃物处置企业不得擅自关闭、闲置、拆除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场所。禁止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利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饲喂畜禽。
发布会介绍,《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餐厨废弃物的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及其相关的监督管理活动。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以及城乡接合部、人口密集的农村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地方,应当建立城乡一体的餐厨废弃物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体系,并逐步扩展管理范围。同时,《条例》对违法行为在第四章设定了处罚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