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耕夏耘盼丰收,颗粒归仓盼回款。近日,龙潭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农货款纠纷,既维护了农户合法权益,又为企业留出周转空间,让多年合作关系得以延续,以司法力量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动能。
2024年12月,农户张某与某米业公司签订玉米代销协议,约定由该公司代销张某存放的玉米,明确了单价、付款方式等条款。2025年5月,玉米全部售罄,但米业公司仅支付部分货款,剩余款项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拖延。多次催要无果后,张某将其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剩余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庭审中,承办法官孙法官发现双方均有调解意愿且系长期合作关系,遂从维系合作、互谅互让的角度出发,分别倾听诉求、耐心疏导。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张某自愿放弃违约金及逾期付款利息,米业公司承诺于当年12月一次性付清剩余货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下一步,龙潭法院将持续聚焦涉农纠纷高效化解,用暖心调解和公正司法护航农业发展、守护农民利益,让法治阳光照亮乡村振兴之路。
吉林日报全媒体记者 丁美佳
图片来源 龙潭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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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 丁美佳
终审 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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