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2月22日,河南印发《河南省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若干政策措施》。
其中,《措施》提出,扩大生育保险保障范围。持续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指导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同步参加生育保险。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失业保险基金缴纳生育保险费,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未参加基本医保,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的,全面实现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本人银行账户。
保障职工生育假期权益。完善生育休假政策,用人单位可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弹性上下班、居家办公、灵活安排育儿假等方式,帮助有照顾居家子女需求的职工解决育儿困难。多渠道统筹资金,建立生育休假成本共担机制。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指导,强化纠纷协商调解,将《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婚假、产假、配偶护理假、育儿假及相关待遇落实情况纳入劳动监察范围。
落实国家育儿补贴制度。落实我省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指导各地加强乡镇(街道)育儿补贴制度实施工作,确保政策执行准确到位。依托省大数据平台加强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部门数据共享,科学测算育儿补贴申领人数,精准计算配套资金,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做好国家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省级部署建设运维工作。制定我省育儿补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强化资金使用监督,做好绩效监控和评价工作,加强评价结果应用,切实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等政策。
强化生育健康保障。围绕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谋划建设高水平妇幼保健院、区域产前诊断中心,提高生育和儿童服务水平。加快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生育友好、儿童友好医院建设,加强全省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持续推进早孕关爱行动,强化母婴安全形势监测与预警。加强6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服务,持续开展儿童“五小”专项行动,推进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发展,依法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进一步规范辅助生殖技术监管,加强生殖保健技术研发应用,聚焦不孕不育、出生缺陷等生殖疾病防治领域关键问题开展联合攻关,推动科研成果转化。落实医保惠民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减轻群众生育医疗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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