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的金额:49,977.664375万元人民币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后续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影响以法院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连续12个月内累计发生尚未披露的诉讼事项涉案金额合计约为120,444.54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27%。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茂通”)旗下全资子公司河南瑞茂通粮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粮油公司”)于近日收到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卓瑞”)、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嘉瑞”)与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行(以下简称“河南农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材料。
二、诉讼事由及诉讼请求
2024年-2025年期间,河南农商行分别与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郑州卓瑞、郑州嘉瑞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瑞茂通与河南农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河南粮油公司与河南农商行签订了《共同还款承诺书》。河南农商行于近日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郑州卓瑞归还借款本金28,900万元人民币以及利息110.000625万元人民币等(该利息暂计算至2025年11月10日);被告郑州嘉瑞偿还借款本金20,900万元人民币及利息67.66375万元人民币等(该利息暂计算至2025年11月10日);被告河南粮油公司承担共同还款责任;被告瑞茂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被告承担本案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其他费用。
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12个月内累计发生诉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12个月内累计发生尚未披露的诉讼案件共计3起(不含本次诉讼),诉讼涉及金额合计约为70,466.88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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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瑞茂通、那曲瑞昌煤炭运销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被列为被告。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后续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影响以法院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本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