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报新闻记者 赵恩 报道
据良品铺子12月16日晚间公告,在良品铺子控制权转让纠纷中,原告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广州轻工”)再次变更诉讼请求为解除原签署的股权转让相关协议。
在此次纠纷中,良品铺子控股股东宁波汉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宁波汉意”)为被告,良品铺子为第三人。涉案金额方面,广州轻工要求宁波汉意支付违约金、诉讼保全产生的损失、律师费等合计2073.86万元。
来源:上交所
公告称,宁波汉意近日收到广州中院送达的《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第2次)》和《变更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书》。
广州轻工第二次向广州中院申请变更诉讼请求,判令立即解除原被告于2025年5月签订的《协议书》《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因被告违约迟延办理股份过户手续导致原告解除《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的违约金1981.34万元;判令被告承担原告为办理本案诉讼保全产生的损失87.52万元及为本案支出的律师费5万元;判令被告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
根据《变更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书》,广州轻工向广州中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依法继续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所有的价值4000万元的财产;请求法院依法解除原依法查封、扣押、冻结的被申请人所持有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的7649万股股份。
此外,如被申请人另行提供与申请保全金额4000万元等值的其他财产供法院置换,申请人愿意同步申请解除全部股份的诉讼保全措施。
良品铺子在公告中称,此次涉及诉讼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当期损益无重大影响。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法院尚未确定开庭时间,此次诉讼最终结果尚无法判断。
此次股权转让纠纷始于半年前。根据此前公告披露,宁波汉意作为良品铺子的控股股东,为化解自身债务,寻求以协议转让方式出售其持有的上市公司部分股份。
今年5月,宁波汉意与广州轻工就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事项进行磋商,签署了《协议书》。根据约定,广州轻工拟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后,计划受让宁波汉意持有的良品铺子部分股份,进而投资、控制良品铺子。
良品铺子实际控制人杨红春、杨银芬、张国强与广州轻工确认了协议版本内容,个人出具了同意与广州轻工交易良品铺子股份的承诺函。但宁波汉意及其一致行动人却一直没有与广州轻工签署相关股权交易协议。
7月14日,广州轻工就股权转让纠纷对宁波汉意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宁波汉意所持良品铺子7976万股股份。
而良品铺子则紧随其后宣布拟引入武汉长江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并成为公司未来新的控股股东。若此次交易完成,良品铺子实际控制人将由杨红春、杨银芬、张国强、潘继红变更为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然而,截至最终截止日,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未能全部成就,此次《股份转让协议》已于10月15日终止。
良品铺子彼时公告称,此次终止协议转让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宁波汉意,实际控制人仍为杨红春、杨银芬、张国强和潘继红。此次终止协议转让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来源:良品铺子官网
三季度报告显示,良品铺子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1.40亿元,同比下降24.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为1.22亿元,同比下降730.83%。若单看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收13.11亿元,同比下滑17.7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为2876.71万元。
良品铺子表示,前三季度利润下滑主要系公司淘汰低效门店,店数下降使得销售规模同比收窄,同时线上渠道流量费上升,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及政府补助减少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