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多家媒体曝光的现场视频及家属陈述,12 月 14 日当天,受害老人在家门口正常活动时,被同村邻居突然挥拳重击头部(“疑似重拳”)。老人向后倒地,后脑与地面剧烈撞击后,疑似现场出现大量血迹,老人当即失去行动能力,无法自主起身。
事发后,家属紧急将老人送往当地医院抢救,初步诊断结果显示为脑出血,伴随颅内损伤,目前仍在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病情持续危急, 家属情绪激动,担忧老人的生命安全。
家属进一步透露,受害老人本身持有残疾(具体残疾类型未公开),属于社会弱势群体,此前已多次遭到该邻居的殴打骚扰,但因家中一直未安装监控,缺乏直接证据,未能有效维权。“这次特意装了监控,没想到刚装好就发生这种事,监控记录下了部分过程,但之前的几次伤害没有留下影像证据。”
关于报警后的处理情况,家属表示警方介入后曾提出 “调解谅解” 的方案,目前仍在等待警方进一步调查结果。截至发稿,当地警方尚未发布正式警情通报,涉事邻居是否被采取强制措施尚不明确。
法律解读:故意伤害残疾人从重处罚,多次殴打属加重情节
我国《刑法》未设立 “故意伤害残疾人罪” 独立罪名,此类行为仍以 “故意伤害罪” 定罪,但需适用法定从重处罚情节。根据伤害后果不同,量刑分为三档: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特别残忍手段致重伤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若老人最终伤情鉴定为重伤,涉事者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基准刑。
由于被害人系依法认定的残疾人,其自我保护能力较弱,伤害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更大,法院将在基准刑范围内进一步从重处罚。根据量刑指导意见,轻伤案件中针对残疾人的伤害,基准刑可提高 10%-30%,具体幅度需结合残疾程度、伤害部位等细节裁量。
家属所述 “多次殴打” 情节,若经查证属实,将构成重要加重处罚依据。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多次殴打他人的,即使未构成刑事犯罪,也将面临十日以上十五日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罚款;若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多次伤害将作为累犯或情节恶劣的认定依据,进一步加重刑罚。
公安机关的调解权限需区分案件性质:若仅造成轻微伤,属于治安管理范畴,可组织调解,达成和解并履行的可不予处罚;但如果伤情达到轻伤及以上,已构成刑事犯罪,调解仅能针对民事赔偿部分,不能免除刑事责任,最终仍需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本案中老人已确诊脑出血,大概率构成轻伤以上伤情,警方不得通过调解撤销刑事立案。
目前,事件进展的核心在于两点:一是老人的最终伤情司法鉴定结果,这将直接决定案件是否构成刑事犯罪及量刑幅度;二是 “多次殴打” 事实的证据固定,家属需尽可能提供证人证言、医疗记录等间接证据,辅助警方调查。
建议,家属可同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涉事者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损失;同时可向当地残联申请法律援助,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