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觉得这个阿姨穿得好看吗?”“大姐这样穿显胖又压个子”——一段瞄准中年女性背影拍摄的视频里,博主犀利的点评声清晰可闻。12日,广东市民“小鹅”通过网络发帖求助,称自己的妈妈和阿姨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自媒体博主拍摄,相关衣着评价视频还被发布到抖音平台上。
这种随意拍摄、发布、点评并非个案。业内人士分析,这种行为可能涉嫌侵犯当事人的肖像权、隐私权等权益。
随意拍
自媒体博主瞄准中老年女性穿搭
37秒的视频内容显示,博主“天天进步的珊瑚姐”原声出镜,分别对画面中的两位女性的穿着进行点评,“这位穿了一件深灰色马甲,内搭黑色打底衫。”该博主分析道,“感觉(这套打扮)只有舒适,没有别的优点了。”并表示,“为什么要这么穿呢?感觉不出一点美感。”对第二位入镜女性则提到,“这位还有点时髦感,松弛自在。”尽管视频中人物未露出正脸,但“小鹅”直言,完全无法理解博主为何要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偷拍路人,“很多还是阿姨辈的路人。”更让她心疼的是,这种偷拍和随意评价的行为,已对其母亲造成心理伤害。
“小鹅”发帖求助称母亲和另一名阿姨被人偷拍。网络截图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当事博主“天天进步的珊瑚姐”在抖音平台拥有9.5万粉丝,账号简介是分享“普通人的日常穿搭”。然而,其视频多瞄准中老年女性,封面常标注“55岁+”“大姐”“阿姨”等词汇,言语风格较为犀利:“不知道你为什么这么穿?”“我一点都感受不到美感”“穿这样的上衣是因为臀部不好看”。
不少网友认为,即便视频没有露出被拍摄者的正脸,这种未经允许拍摄并公开点评的行为,依然涉嫌侵犯当事人的隐私权,“实在太不礼貌了”;也有人认为博主的账号定位很微妙,“大多都在拍50-60岁的中老年女性,年轻女性是少数”,质疑其利用这一群体对互联网维权的不熟悉,肆意进行“凝视式”点评。
12日,上游新闻记者尝试联系该博主本人,询问拍摄、发布等流程是否有征得拍摄者同意等问题,但该博主暂无回复。
上游新闻记者还就此事致电抖音平台客服,工作人员明确表示,若遇到视频发布者未经授权使用他人肖像、泄露隐私信息等情况,当事人可直接发起侵权举报,“也可以损害个人名誉为由向平台提交投诉。”该工作人员透露,目前已有多位用户对“天天进步的珊瑚姐”进行举报,平台会对相关情况进行核查,具体处理结果将在后续联系记者。截至记者发稿前,该平台暂未给出公开回应,但当事人“小鹅”表示,在不少热心网友协助投诉后,母亲已告知她,该博主已将涉事视频删除。
博流量
随意街拍有人被判侵权
随着短视频的兴起,现实中像“小鹅”母亲这样“被入镜”成为视频素材的情况并不鲜见。一些主播为了吸引眼球、增加流量,常对路人进行“镜头侵犯”与“键盘伤害”。而这些视频的拍摄套路通常是:有意规避被拍者的正脸镜头或进行面部打码,自行设置情节或视频主题以获取路人真实行为及反应。
南京市鼓楼区法院10月曾公布一起街拍侵权判罚案例。网页截图
央视新闻曾报道,“街拍”绝非“随便拍”,更不能“偷拍”,自由边界必须止步于他人合法权利。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认为,路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他人视频素材的情况分三类:一是空镜,路人在不经意间进入镜头,这是合法的;二是在路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跟拍、偷拍;三是拍摄路人身体的某些局部画面。
朱巍认为,偷拍他人涉嫌侵犯他人的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和人格尊严。在未经被拍摄者允许的情况下不能随意拍摄,更不能随意发布,哪怕不发布也不行,因为偷拍行为已经侵犯了被拍摄者的生活安宁权及隐私权。若是偷拍他人的敏感、隐私部位,则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乃至刑法。
司法实践中,也有类似判例可作参考。2025年10月,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类似案件。某摄影师在步行街偷拍市民陈女士后,将照片传播给相关方,对方还为照片配上含贬损意味的文案,经参展、售卖等多轮传播引发负面评价。法院判定,多被告立即删除所有网络平台上剩余的侵权照片及相关链接,停止继续侵害;赔偿陈女士因维权产生的公证费、购买侵权画册的费用、律师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并向陈女士书面道歉。
律师解读
只拍背影也可能侵权
博主“天天进步的珊瑚姐”的部分作品。网页截图
只拍摄路人背影(不拍正脸)涉及侵权吗?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的肖像未经同意不得制作、公开。自媒体博主专门拍摄并公开传播中年女性的背影影像,还搭配针对性点评,具备可识别性,侵犯了被拍摄者的肖像权。付建表示,民法典认定肖像权的关键并非是否露出正脸,而是相关影像能否识别到特定自然人,这与是否露正脸无关。所以,露不露正脸不影响侵权认定。
付建特别提到,博主偷拍路人并对其穿着评头论足,还有可能侵犯对方的名誉权。博主需承担停止侵害、删除视频、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精神损害等民事责任。
上游新闻记者 周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