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专场新闻发布会获悉,新修订的《四川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专场新闻发布会
作为工程建设领域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此次修订标志着四川勘察设计行业管理迈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将为全省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省人大城环资委副主任委员钟波、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阖、住房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熊风出席发布会,分别就条例立法背景、主要内容及贯彻实施安排作详细介绍。
回应发展需求
历经多轮打磨完成修订
勘察设计是工程建设的源头和关键环节,直接关系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原《条例》自2001年施行以来,在规范行业秩序、守住质量底线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乡建设领域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勘察设计行业转型发展和市场秩序规范提出了更高要求,加之相关上位法先后修改,条例修订势在必行。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此次《条例》修订过程中,住建厅、司法厅广泛征求省直部门、各市(州)、行业专家及社会公众意见,城环资委提前介入开展立法调研和座谈论证,为修订工作奠定坚实基础。《条例》修订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立足四川实际,聚焦行业发展痛点难点,强化全方位全过程管理,既与国家法律法规保持一致,又吸纳了四川特色改革经验,具有鲜明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作为落实中央和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践行人民城市理念的具体举措,《条例》的出台是省人大、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协同发力的重要成果。
聚焦四大重点
构建全链条规范管理体系
红星新闻记者从现场获悉,新修订的《条例》共6章38条,涵盖总则、资质与资格、发包与承包、文件编制与实施、监督管理和附则等内容,通过明确权责、严格标准、强化监管,构建起系统完备的行业管理体系。
在监管机制建设上,条例明确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的职责分工,构建全方位协同监管格局。同时确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基本建设程序和总体原则,鼓励科技创新,推广新一代信息技术、建筑节能技术、绿色建材产品和可再生能源应用,为行业转型升级注入动力。
资质资格管理方面,条例严格市场准入标准,要求勘察设计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和执业资格,并在许可范围内开展业务。明确列举禁止性行为,同时打破地域壁垒,规定地方政府及部门应公平对待各类勘察设计单位,保障其承揽业务不受地区限制,促进统一大市场建设。
值得注意的是,质量安全保障是《条例》的核心内容。《条例》明确勘察设计文件编制的要求与规定,强调勘察设计单位对质量终身负责,要求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逐级校审、签字盖章制度。完善勘察设计文件审查制度,鼓励市(州)采用数字化方式开展联合审查,重点防控住宅渗漏、开裂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质量痛点。
多维举措发力
确保条例落地见效
为推动条例全面落地实施,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了涵盖普法宣传、制度完善、严格监管、优化服务的全方位贯彻落实方案,确保制度优势转化为行业发展实效。
据住房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熊风介绍,在普法宣传方面,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构建“线上覆盖+线下互动”的立体化普法网络,重点聚焦行业培训,采用座谈交流、实地调研、继续教育等多元方式,增强行业主体法律意识,打造法治素养高、职业道德强的人才队伍。将条例解读纳入行业年度培训和会前学法内容,推动普法与监管深度融合。
制度体系建设上,以条例为基础,四川将加快制定《推进工程勘察设计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聚焦优质优价、科技创新、营商环境优化等重点领域细化举措,并持续深化行业制度改革,推广建筑师负责制,在有条件的市(州)开展试点并逐步扩大范围。
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四川也将建立协同高效、结果互认的长效监管体系,定期开展“双随机”检查和施工图质量检查,依法公布处理结果。同步着力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指导行业协会发布服务成本要素信息,遏制低价竞标、低质交付现象,助力企业开拓境外市场,开展“法治护航・建设出海”行动,提供涉外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