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向媒体记者爆料:有商家在二手交易平台上,公然售卖他人照片,涵盖了婚纱照、个人写真、艺术照、明星生图等,甚至还有孕妇照。有商家将223组新娘定妆照打包成一个商品,总量高达1200张,标价仅为1.96元,照片涵盖秀禾、白纱、礼服等各种风格。
媒体记者调查发现,这些照片多从大众点评、小红书等网络平台的商户、个人分享中扒取。许多人表示,对陌生人利用自己发布的照片牟利的情况并不知情。一般商家都设置了自动回复,只要购买者付款,即可自动发货提供网盘链接。这些照片未打码也未模糊个人信息,商品介绍中还备注了“照片收集于网络”的声明,以期免责。
当你在社交平台分享人生的幸福时刻时,这些承载爱意的影像可能正以极低的价格在二手平台被任意买卖。那么,未经允许,擅自收集、售卖他人照片,商家需要承担哪些责任?平台是否有监管义务?受害者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尹玉律师对此给出专业解读!
1、未经允许,擅自收集、售卖他人个人写真、婚纱照等照片,商家需要承担哪些责任?“照片收集于网络”的声明能免责吗?
尹玉:该行为侵犯了他人肖像权、个人信息权益与著作权等,需依法承担民事与行政责任,还可能触及刑事责任。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商家未经许可私自售卖照片,传播他人肖像并从中获利,构成肖像权侵权。婚纱照、写真照等往往包含个人信息,属于体现个人可识别面部特征的影像资料,收集、处理、交易必须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商家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收集、打包售卖,属于非法处理和买卖个人信息的行为。若照片中包含个人私密信息,还会侵犯隐私权。个人写真、婚纱照作为摄影作品,属于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擅自复制、售卖还会侵犯他人的复制权、发行权。
此外,国家网信部门等相关部门可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对商家处以行政处罚,商家可能面临没收违法所得或者罚款等。若情节达到刑事标准,还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或侵犯著作权罪,面临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的处罚。
无论照片是否公开,商业用途需经肖像权人许可;非商业用途未经同意的,也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该肖像,仅法律规定的合理使用情形(如个人学习、课堂教学、新闻报道必要使用等)除外。商家打包售卖他人婚纱照,即便声明“照片来源网络”,也无效,不能免责。
2、平台是否有监管义务,是否要担责?
尹玉:交易平台对商户上传、销售违法信息负有审核与监管义务,若明知或应知存在侵权行为而未采取措施,应当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依据电子商务法、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相关规定,交易平台经营者对侵权风险承担“知道或应当知道”的管理责任,需建立内容审核与侵权举报机制,对平台内商品信息进行监测,一旦发现侵权行为,必须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等必要措施,同时还要保存相关记录并向监管部门报告。若未尽到上述义务,国家网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可要求平台下架商品、封禁账号、处以罚款或暂停服务。
3、婚纱照、孕妇照等被他人售卖,受害者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尹玉:首先,受害者要保存好侵权商品页面的完整截图,包括商品网络地址和发布时间。若已购买商品,要保留交易记录,同时收集婚纱照底片等能证明自己是权利人的材料,必要时可对这些证据进行公证,增强法律效力。
固定证据后,可以向平台投诉。通过平台举报、申诉入口提交侵权截图、身份证明等材料,要求平台立即下架内容、删除图片并提供卖家信息,同时保存好投诉记录和平台反馈。其次,可尝试与侵权商家沟通,通过书面通知等方式要求其停止侵权、删除照片、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再次,若平台和商家未妥善处理,可通过线上投诉或提交书面投诉书及相关证据向商家或平台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最后,若协商无果,可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责任,损失可参照商家侵权获利或正常许可费用计算。若侵权情节严重,达到刑事标准,还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感谢本期嘉宾律师的专业解读!
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博 见习记者 张婉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