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信服公告称,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对外投资行为、控制风险,公司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所有对外投资行为。制度明确,对外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形之一的,需经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涉及资产总额占总资产50%以上等情形之一的,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对于证券投资、委托理财等,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的,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的,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此外,制度还对对外投资的实施、管理监督、转让收回等事项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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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场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