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商家在社交媒体曝光:半年来她被一买家刘某利用平台漏洞,用6个账号“仅退款”225件331单,她因此损失5.4万余元,目前已报案。
图:时女士称自己已报案
据悉,刘某每次会在店铺购买多样商品,商品价格从十几元到几百上千元不等,然后在快递还未签收时,将贵价商品申请仅退款“拦截快递”,再将低价商品的面单与贵价商品交换,把低价商品当成贵价商品退回。
时女士表示,她事后了解到,刘某将骗来的物品在二手平台和粉丝群内低价销售,给顾客排单发货,营造供不应求的氛围。
此外,刘某还经常在粉丝群里炫富,营造富婆人设。有网友向时女士提供的截图显示,2020年,刘某曾经发朋友圈称:“你们都在搬砖,我在搬人民币,都是一袋子一袋子给,这两天光安排人存钱了!”
图:刘某高调“炫富”,来源:极目新闻
时女士将此事在网上曝光后,立即引起了网友的激烈讨论。12月7日,话题#仅退款225个快递女子打造富婆人设#还一度冲上微博热搜。
有关此事报道的评论区内,不少网友认为刘某应该被严惩,也有网友指出这个事件中快递员和驿站没有尽到保护义务,也有责任。
图:部分网友就此事的评论,来自极目新闻
时女士称,在事件曝光后,她收到了多位商家私信“遇到了同样的事”,核对地址后发现是同一个人。
此外,事发后刘某还曾转账给时女士“求和解”,分别为2万元和3万元,希望时女士“留一条路”。时女士称自己拒绝了,“成年人应该得到应有的判罚”。
目前,时女士展示的受案回执显示,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卫山派出所已受理该案。
图:受案回执单,来源:视频截图
对于此事,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建齐认为,该女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下单时就无支付对价意愿,还通过更换快递面单等隐秘手段骗取财物,且将赃物转卖牟利,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据中国青年报,张律师指出,刘某实际犯罪所得可能不低于2万-3万元,而诈骗罪入罪金额为3000-1万元(对应3年以下有期徒刑);若金额达3万元以上则属“数额巨大”,将面临3-10年有期徒刑。
面对部分网友提出的“快递员或者驿站也负有责任”的疑问,张律师告诉记者,快递员或驿站若无明知或串通行为,则无需为此承担责任,因该行为属于独立违法犯罪,非普通合作行为。
编辑|许绍航 杜恒峰
校对|金冥羽
封面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极目新闻、潇湘晨报、中国青年报及公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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