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李文璇 栾海明
三起独立诉讼、1.5亿元涉案金额、多家企业与个人牵涉其中,这起看似棘手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何能不进法庭便圆满化解?答案藏在聊城市东昌府区诉前民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的“三案同调”策略中,更藏在调解员直击根源、兼顾双方利益的专业操作里。
抓关联找共性,以“通”定调解方向
2025年7月,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陆续收到三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这三起案件具有高度关联性,涉及相同的银行、借款人和担保人,包括某银行、某铜业有限公司、某电缆集团有限公司、某光纤光缆有限公司、某钎具材料有限公司、某电缆材料有限公司、高某某、孟某某、周某等多家单位和个人,涉案总金额高达人民币1.5亿元。考虑到案件的专业性、复杂性和涉案金额巨大,东昌府区人民法院根据程序规定,将案件委派给调委会进行先行调解。
案件移交后,调委会迅速指派经验丰富的专职人民调解员丰保玉负责此三起案件的调解工作。面对复杂的案情和高额标的,调解员迎难而上,立即展开案件梳理工作。
他敏锐发现,这三起案件虽诉讼程序独立,但纠纷根源一致,若能“三案同调、一并化解”,不仅能彻底解决矛盾,还可避免后续衍生诉讼。
随后,调解员认真查阅了案件材料,对纠纷产生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
“这类案件看似简单,实则复杂。”调解员在分析案情时表示,“既要充分考虑银行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安全,也要切实体谅借款人的实际困难,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基于这一思路,调解员制定了详细的调解方案。他先后与银行代表、借款人及其担保人进行了多轮沟通,全面掌握各方实际情况与诉求。在沟通中,他注意到双方虽然立场不同,但都有通过协商解决纠纷的意愿,这为成功调解奠定了基础。
破僵局建机制,打通合同纠纷堵点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充分展示专业素养和调解技巧。
他首先与银行方面进行沟通,详细说明借款人的实际困难,分析一次性偿还全部欠款的不现实性,建议银行考虑分期还款方案,既保障债权逐步实现,也为借款人留出资金周转空间。
随后,他又与借款人及其担保人进行深入交流,着重强调履行还款义务的法律必要性,以及保持良好信用记录对企业长远发展的重要性,引导其提出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
调解初期,双方在还款期限、每期还款金额等关键问题上分歧较大:银行担忧分期周期过长会增加坏账风险,借款人则表示短期内偿债压力过大。面对僵局,调解员并未退缩,而是持续耐心沟通,根据双方诉求反复调整调解方案。
经过多轮协商,调解员终于找到了双方利益的平衡点:一方面,教育双方明白调解和解可节省诉讼成本450余万元,引导其双方下好先行调解“关键棋”;另一方,加入“强制执行”条款,为银行顾虑吃下“定心丸”。
最终,在调解员的反复努力下,双方就争议问题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一是借款方均认可银行借款本金、应计利息、留债利息等欠款事项;二是银行同意借款方分期偿还三案项下的全部欠款本息及相关费用,分期延长时限为2-4个月;三是约定借款方在分期还款期间,如出现任意一期款项逾期未偿还的情况,银行有权就全部未履行的款项一次性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重效果聚合力,发挥诉调对接优势作用
为确保调解效力落地,双方和解事宜达成后,调委会立即启动诉调对接机制,走先行调解司法确认“绿色通道”,由调解员引导当事人共同向东昌府区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经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并出具民事裁定书,赋予协议强制执行力。这一举措既保障了银行的合法债权,也为借款人争取了宝贵的还款时间,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案件成功调解后,当事人专程来到调委会,送上两面锦旗表达感谢。锦旗上“调解息讼破难题,助力金融出困境”“高效调解化纠纷,司法助力有担当”的金色大字,体现了当事人对调解工作的高度认可。
这三起案件的成功调解,是东昌府区司法局深化法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实践,也是发挥调解优势、防范金融风险的成功案例。“先行调解”机制作为东昌府区法院与司法局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改革的重要举措,对适合调解的案件,在立案后开庭前引导当事人选择调解方式解决,既大幅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与时间成本,也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
金融纠纷特别是大额金融纠纷的化解,直接关系到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通过人民调解的方式处理此类纠纷,既能够维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又能够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对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此次1.5亿元金融纠纷的成功调解,更是东昌府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体现。“枫桥经验”起源于上世纪六十年代浙江枫桥镇,其核心是“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新时代背景下,这一经验被赋予新的内涵,更强调建立健全多元化解纷机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