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质量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更是保障受援人合法权益的核心要求。近日,市司法局在广泛征求各县(市)区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出台《福州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通过五项举措压实质量责任:
PART 01
细化职责分工
明确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各方主体责任,构建“分级负责、层层落实”的质量管理责任体系。
健全检查机制
PART 02
建立“集中评估+常态化重点抽查”双轨模式,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围绕案件实体处理、程序规范、文书制作等关键环节开展评估。
PART 03
强化结果运用
对优秀案件予以通报表扬,对不合格案件强化重点监管,以鲜明导向激发法律援助人员履职尽责的主动性。
完善整改流程
PART 04
明确问题整改时限、责任主体及具体措施,确保评估发现的问题整改落细落实。
PART 05
开展靶向培训
充分发挥优秀案件的示范效应和不合格案件的警示作用,针对性开展法律法规适用、办案技巧提升、文书规范制作等专题培训,全面提升法律援助人员专业素养。
来源: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