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在澳门立法会全体会议上,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行政法务司司长黄少泽透露,有关横琴单牌车(澳门车主申办澳门机动车入出横琴)驶出横琴的问题,经过多年争取,中央相关部门已同意横琴单牌车出岛相关政策,并修改了对应的内地相关行政法规,目前仅余后续工作待完成,包括完成制定管理办法、发布通告等,预计近期很快会有消息。
2016年12月20日,横琴单牌车政策实施。按照现行政策,在横琴工作、生活的澳门居民和在横琴投资的澳门商户(含在澳门的境外商户)所拥有的澳门非营运小客车可以入出横琴,并仅限在横琴行驶。
“北上”之后,意味着横琴单牌车可以驶出横琴,进入广东各大城市。
黄少泽指出,横琴单牌车北上政策落地初期,只有实际在合作区生活、居住、就业、创业这四类人士名下的车辆可以申请北上资格。将来如果条件允许,将逐步放开申请对象范围。
此外,他亦透露,2026年起,合作区发展建设工作转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经济财政司负责统筹,行政法务范畴将持续按照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总体规划,把握“澳门+横琴”新定位,积极参与合作区各项建设工作,进一步促进澳琴基础设施“硬联通”、规则机制“软联通”、澳琴居民“心联通”,推动澳琴一体化发展迈上新台阶。
撰文:黄天儒 梁涵 李宇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