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印发《关于通报表扬组织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东莞市司法局连续四年、近八年内第六次获得全国“组织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相关科室工作人员连续两年获得全国“组织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东莞在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深化基层社会治理方面持续努力,取得了扎实的成效。
近年来,东莞市司法局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与“浦江经验”,以构建全域覆盖的调解组织体系为核心,以锻造专业高效的调解队伍为支撑,以创新多元立体的宣传模式为载体,系统推动调解工作提质增效,打造“调解优先、多元化解”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实现矛盾纠纷有效化解,维护社会和谐。
东莞持续健全完善镇(街道)、村居(社区)两级人民调解组织,大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积极培育发展商会调委会、协会调委会以及个人调解工作室,推动调解资源广泛覆盖、有效下沉基层一线。强化矛盾化解,维护社会稳定。目前,全市现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198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207个,商会调委会66个,协会调委会19个,个人调解工作室72个。全市已有等级调解员492名,其中二级调解员13名,三级调解员155名,四级调解员324名,一支结构合理、专业精进的等级调解员队伍正持续发展壮大。
今年以来,东莞已累计排查矛盾纠纷超2.59万次,调处矛盾纠纷6.27万宗,调解协议涉及金额达6.52亿元。积极探索基层涉外调解,成功化解一批涉外矛盾纠纷,相关经验做法受到司法部主管的《司法所工作》杂志刊发推广。
接下来,东莞市司法局将紧扣“1+6+N”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稳步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东莞实践,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扎实助力基层治理现代化进程,为东莞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作出调解贡献。
文字/文案:南方+记者 何建文
设计:孙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