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胡俊峰 通讯员 闫联
“30多万的货款都付了大半年,对方就是拖着不开发票,这账我没法平啊!”近日,灵宝市税务局接到张先生的涉税举报,一场购销纠纷随之浮出水面。张先生的企业采购原料后,按约结清款项,但销售方迟迟未开发票,多次沟通均无结果。
税务人员介入后,销售方却给出相反说法:“是他们没结清尾款,凭什么开票?”双方各执一词,都扬言要诉诸法律,调解陷入僵局。见状,灵宝市税务局立即启动专项调解机制。
“必须先厘清事实。”税务干部带队兵分两路,一边核查张先生提供的转账凭证、合同等证据,一边赴销售方企业实地约谈。面对销售方的抵触,税务人员先是出示证据——指出所谓“尾款”实为已结清的质保金,随即拿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明确告知拒开发票的法律后果。
为强化警示效果,税务人员还分享了发票违法处罚案例,说明拒开发票会影响纳税信用,进而波及企业招投标、贷款等经营活动。这番有理有据的劝说,让销售方负责人的态度逐渐软化。
经过三天协调,销售方最终认可交易事实,当场为张先生的企业开具了30余万元的发票。“真是帮我解了燃眉之急!”收到发票的张先生特意致电致谢。
这场纠纷的化解,是灵宝市税务局服务纳税人的一个缩影。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灵宝市税务局将持续完善诉求处理机制,把纳税人需求放在首位,以更精准的服务营造良好办税环境,提升纳税人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