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1月14日收盘,宁波远洋(601022)报收于10.11元,较上周的10.29元下跌1.75%。本周,宁波远洋11月11日盘中最高价报10.45元。11月13日盘中最低价报10.1元。宁波远洋当前最新总市值132.3亿元,在航运港口板块市值排名23/34,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1455/5165。
本周关注点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及多项公司治理制度修订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及多项公司治理制度的修订与制定议案,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无否决议案。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3.3720%。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1月)明确公司注册资本为130,863.3334万元,主营业务为国际班轮运输、水路货物运输等,并规定股份发行、转让、回购条件,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议事规则,以及利润分配、财务审计、信息披露等制度。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责予以明确。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制度,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信息披露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重大事件需及时披露。董事会负责制度实施,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执行,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内审部作为其日常办事机构,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对公司及下属单位的财务、内部控制、经营活动等进行审计监督。内审部有权检查财务资料、参与相关会议、调查取证,并对发现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公司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范对子公司、参股公司投资,联营、合营,股权或资产收购、兼并、出售、置换等行为。投资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战略,注重风险控制和投资回报。明确股东会、董事会决策权限,重大交易需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制定对外担保决策制度,规范对外担保行为,控制资产运营风险。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严禁未经授权担保。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须提供反担保,并由股东会审批。公司应持续监控被担保人财务状况,及时披露担保事项。
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规范董事选举行为。股东在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人数相等的投票权,可集中或分散投给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别进行,当选董事需获得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支持。
公司制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确保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根据交易金额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程序。日常关联交易、共同投资、购买出售资产等事项有具体审议与披露要求,部分符合条件的交易可豁免审议和披露。
公司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及决议等内容。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公司制定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禁止大股东通过垫付费用、拆借资金、代偿债务等方式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董事长为防范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审计委员会、财务部、内审部需定期检查资金往来情况。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发现资金被占用立即申请司法冻结大股东股份,原则上以现金清偿。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独立董事任职条件、提名选举、职责权限等内容。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须提交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行使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高管等职权。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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