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内蒙古自治区四部门联合发布通告
创始人
2025-11-15 01:27:21
0

为依法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法律、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之规定,发布本通告:

一、自2025年11月10日起,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联合在全区开展为期一年的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依法严惩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妨害公务,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虚假诉讼等犯罪行为。

二、凡在内蒙古法院立案执行但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应当自觉到人民法院如实报告财产并履行义务,不得实施抗拒执行、逃避执行、规避执行、妨碍执行的行为。否则,人民法院将依法采取罚款、拘留、限制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等惩戒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等负有执行义务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将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以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等方式恶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或者以虚假和解、虚假转让等方式处分财产权益,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六)实施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等恶意减损责任财产的行为,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七)伪造、毁灭、隐匿有关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负有执行义务的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八)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

(九)经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十)经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履行协助行使人身权益等作为义务,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情节恶劣的;

(十一)经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从事相关职业决定等不作为义务,造成被害人轻微伤以上伤害或者严重影响被害人正常的工作生活的;

(十二)以恐吓、辱骂、聚众哄闹、威胁等方法或者以拉拽、推搡等消极抗拒行为,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情节恶劣的;

(十三)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十四)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四、在本通告发布后、移送立案侦查之前到人民法院积极履行义务且违法犯罪情节轻微的,人民法院可以不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罪行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主动投案并积极履行义务,公诉机关经审查符合相对不起诉条件的,可以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在本通告发布后仍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司法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一审宣告判决前,履行全部或部分执行义务的,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五、教唆、帮助债务人实施规避执行、妨害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人民法院支持、鼓励对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犯罪的被执行人依法提出刑事自诉。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人民法院已决定立案的拒执犯罪自诉案件,司法行政机关依法为自诉人提供法律援助。

七、广大群众尤其是申请执行人要坚决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举报违法犯罪人员并提供线索,支持和协助司法机关依法打击拒执犯罪活动,共同维护社会秩序。司法机关将为举报人严格保密,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内蒙古法院线索举报电话: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0471-4502053

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0472-5995729

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0470-8669301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0482-8328754

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4000-345-110转接9

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0476-8380348

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0479-8254468

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0474-8324326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0477-8585110

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0478-8987155

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0473-3968118

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0483-8345162

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院0471-3330264

特此通告。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相关内容

热门资讯

27家律所增至560家!长沙市...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1月14日讯(全媒体记者 张洋子 王斌 通讯员 杨泽景)成立30年来,从27家律师...
21岁大学生帮人跨省取快递被判... 2020年12月,21岁大学生小宁(化名)从老家河北某地出发,前往湖北荆州监利市,同朋友马哥(化名)...
贵州盘州亿元建“世界最大人造月... 在贵州六盘水盘州市中央森林公园内的月亮山山顶,矗立着一座高约100米、球体直径达40米的“人造月亮”...
@博州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一年缴200元 累计缴费满15年 每月就可以领超过200元! 这么划算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一起来了解...
财政部:把准形势任务,有力有效... 财政事关治国安邦、强国富民,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承担重要职责。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
中缅泰联合打击电诈,缅方累计向... 11月14日,中国、柬埔寨、老挝、缅甸、泰国、越南联合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部级会议在云南昆明召开。六...
被控受贿超3500万元,安徽省... 2025年11月14日,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
国常会:研究实施“两重”建设 ... 观点网讯:11月14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深入实施“两重”建设有关工作,部署...
-5℃!雨夹雪!安徽即将大降温 注意!注意! 受寒潮天气影响 安徽全省气温将下降9℃~12℃ 局部超过13℃ 16日-17日安徽部分...
中国公民在日本安全环境持续恶化... “领事直通车”在11月14日发布信息:今年以来,日本社会治安不靖,针对中国公民的违法犯罪案件多发,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