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系统围绕市“三个基本”纪法通识教育要求,狠抓学习,不断提高调解员、仲裁员依纪依规依法履职能力,倾力引导大家知权、用权、护权,用心呵护调解仲裁队伍健康成长。
一是以“学习基本职责”为基础,筑牢依法履职根基。在党组的领导下,主动接受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专项监督,通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熟知市人社局“三定方案”关于调解仲裁“协调、指导、管理”的基本职能职责,明白协调调解仲裁处理重大有影响力的劳动争议,指导调解组织和仲裁机构提升能力、强化为当事人化解争议的主业主责,管理和培训调解员、仲裁员是调解仲裁的法定工作内容。
二是以“掌握基本要求”为核心,校准调解仲裁尺度。动员全市440名调解员、177名仲裁员通过自学、集体讨论、比武测试、案件评查、参加调解员大赛强化训练等方式,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规,知晓调解仲裁不是任意打折扣、拉偏架、和稀泥,是合法依规,是符合公序良俗、合乎社会公允,是贴近群众期待实际的劳动人事争议化解手断,要严格参照省人社厅印发的类案标准和典型案例,锚定裁量基准,统一尺度,同案同判,用相对公平的尺子计量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竭力实现维护劳动关系整体和谐稳定的终极目标。
三是以“防范基本风险”为底线,明晰权力运行边界。法律赋予调解员、仲裁员掌握当事人“钱”的底细和“情”的限度,是劳动双方利益再次分配的“掌勺人”,本身就是风险的集中点。不干预、不接受干预,不吃请、不接受吃请,杜绝人情案、关系案、招呼案,独立办案、客观裁判是最基本的职业操守。算好权力账、人生账,看清红线,守好底线,不碰高压线,时刻筑牢廉洁办案思想防线,拒腐防变,确保拿到基本报酬是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这一最大公约数的实现。
今年以来,曲靖市推行“阳光仲裁”7场次,组织400多人次相关人员旁听、观摩仲裁现场,发出风险提示13次,有效化解仲裁管辖争议19起,为舆情风险减压,为破坏人社形象的行为懈力。通过“三个基本”纪法通识教育与调解仲裁实务深度融合,潜移默化,凝心聚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呈现调解成功率前三季度较去年同期提升11.51%、仲裁结案率达97.86%的良好成效,为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劳动者权益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三个基本”纪法通识教育是党纪学习教育的再梳理、再学习、再延伸,曲靖调解仲裁将进一步通识、全识、常识,敬法、守法、护法,校准初心,利为民谋,把握调解仲裁尺度,明晰权力运行边界,用法规的经和纪律的纬,筑牢篱笆墙,织密过滤网,坚决抵御错误及违法乱纪思想入侵,尽最大努力防止干部栽跟头、出问题,站好中间位置,担好第三人职责,居间努力,秉公司法,用好国之“仲”器,为和谐劳动关系持续奋发有为、勤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