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读
购买的二手车是事故车,经营者构成欺诈被判赔偿。11月12号上午,昌平区人民法院通报,近五年来,共审理涉机动车消费纠纷案件269件,其中涉二手车纠纷案件数量超过5成。汽车消费纠纷案件类型多样,主要集中在合同欺诈、虚假承诺、隐瞒真实车况等方面。
昌平法院召开“涉机动车消费纠纷案件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记者拍摄
李先生花费72万元从某公司购买了一辆二手豪华汽车,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写明,“保证车辆无重大事故、无火烧、无涉水”。三年后李先生计划换车,收购方评估车辆时发现,这辆车在李先生购买前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于是李先生起诉到法院,要求公司退还购车款并赔偿其损失72万元。经法院审理,认定某公司在出卖车辆时存在故意欺诈、隐瞒事实真相的主观故意,最终法院判决支持了李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
经营者应当真实、全面地提供车辆有关信息/来源网络
昌平法院民二庭庭长李雪莲指出,经营者应当真实、全面地提供车辆有关信息,对所售车辆负有查验义务,特别是二手车销售公司应在销售前对车辆的维修记录、事故记录等重要信息进行全面核查,并在销售时主动、如实告知真实情况或重大瑕疵等,以便买方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合理的心理预期。不得通过“轻微瑕疵”等模糊表述掩盖真实车况,更不能故意隐瞒影响车辆价值和使用的重大事实。
涉机动车消费纠纷案件频发/搜狐汽车
近年来,汽车消费市场持续火热,涉及新车、二手车买卖等领域的消费纠纷时有发生。2021年到2025年,昌平法院共审理相关案件269件,每年的案件数量总量基本持平。涉二手车纠纷案件数量持续超过涉新车纠纷,占比从52.6%上升到54.5%。
昌平法院副院长曹松清介绍,新车买卖纠纷主要集中在销售环节与产品质量,前者包括合同欺诈、虚假承诺、强制搭售、交付违约等,后者以发动机、变速箱等核心部件故障为焦点;二手车纠纷占比高且问题突出,如信息披露不全,主要表现为隐瞒重大事故、泡水、调表等真实车况;或存在权属瑕疵、质保承诺不兑现等问题。
汽车消费纠纷案件类型多样/来源网络
经营者诚信缺失、信息不对称、合同签订不规范、消费者风险意识薄弱等问题是导致涉机动车消费纠纷案件多发的原因。昌平法院民二庭法官张欣建议,消费者在进行汽车消费时,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保存好银行交易凭证、检测报告等相关的材料,如果发生纠纷要理性维权。对于汽车企业,应该坚守诚信经营,尽到提示和说明义务。对于相关监管部门,应该要强化全流程的监管,共同构建公平透明的汽车消费环境。
内容来源:记者/编辑苏婉 主编 程艳
编辑:刘慧明
值班主编:彭菲
监制:车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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