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8日,A公司以一般贸易的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一票货物,申报货物品名为“海葱提取物”,申报数量为600千克,申报商品编号为2905499000,申报总价为63000美元。经海关查验并送检,涉案货物样品检出甘露糖醇,货物实际为“甘露糖醇”,税则号列应归入2905430000。进口货物与申报不符,
争议焦点:甘露糖醇如何归类
海关归类律师张严锋提示:
A公司向海关申报进口一票货物,申报货物品名为“海葱提取物”,商品编号为2905499000。经海关查验并送检,涉案货物样品检出甘露糖醇,货物实际为“甘露糖醇”,税则号列应归入2905430000。最终,A公司归类错误被行政处罚。
甘露糖醇,又称甘露醇、木蜜醇,化学式为C6H14O6,是一种白色结晶固体,属于己六醇类物质,是一种常用的脱水剂,具有利尿作用,同时也可用作甜味剂。甘露醇被归类为糖醇,即由糖类(甘露糖)还原而来。其他常见的糖醇包括木糖醇和山梨糖醇。甘露醇与山梨糖醇为异构体,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第二个碳原子上的羟基位置不同。甘露醇被列入世界卫生组织基本药物标准清单,这表明它是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必不可少的重要药物之一。
分析对比涉案两种税号的基础信息:
商品编号2905499000,商品名称为 其他多元醇,最惠国进口税率5.5%,普通进口税率30%,进口消费税0%,进口增值税13%。
商品编号2905430000,商品名称为 甘露糖醇,最惠国进口税率8%,普通进口税率30%,进口消费税0%,进口增值税13%。
甘露糖醇系己六醇类物质,属于“其他多元醇”。又根据29.05的税则子目注释规定:“……三、二元醇及其他多元醇:……4.甘露糖醇,为白色结晶粉末或颗粒,存在于植物界(白蜡树的树液中);也可合成而得。用作温和泻剂及用于制炸药(六硝基甘露糖醇)。……”
再根据归类总规则第三条规定:“列名比较具体的品目,优先于列名一般的品目。”,甘露糖醇属于列明具体的品目,因此应当直接归入 2905.4300项下,而非2905.4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