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1月13日,合景悠活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景悠活”)发布公告,涉及公司及其部分董事的监管事宜。
公告指出,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发现合景泰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景泰富集团”)及其六位董事,包括孔健岷先生和孔健楠先生违反了某些上市规则条例,未能配合联交所的查询。
此次公告依据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B(2)条及第13.51(2)(h)&(n)(iv)条作出。孔健岷先生当时担任合景泰富集团的授权代表,未能担当合景泰富集团与联交所之间的主要沟通渠道。前公司秘书未通报或更新合景泰富集团董事会联交所的函件和查询,仅将财务资源和人手分配予业务营运。合景悠活董事会认为事件纯属由于合景泰富集团内部控制措施不力以及前公司秘书的不当行为所致。
为加强董事的监管和法律知识,合景悠活要求董事接受培训,内容涵盖监管和法律议题以及上市规则合规事宜,包括董事职责、企业管治守则、第14章的规定,每项内容至少三小时,总培训时长为18小时,需在90天内完成。
合景悠活董事会经评估后认为,孔健岷先生和孔健楠先生仍适合担任董事。公告中还列出了董事会成员名单,包括主席孔健岷先生(非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孔健楠先生、陈文德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刘晓兰女士、冯志伟先生、伍绮琴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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