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杨澜 张海琳
近日,安徽合肥的程女士在社交媒体上发布的自拍照片,被一名男摄影师恶意P图丑化后,转发至300多人的本地摄影交流群中。程女士发现后进群要求对方道歉,反遭辱骂并被踢出群聊。涉事男子甚至扬言“无所谓,让派出所来找我”。
11月11日,程女士去派出所提交报案材料,并要求对方公开道歉。目前,当地警方已经立案。
程女士的照片被恶意P图。
女子对侮辱性言语说“不”
反被人恶意P图发到300多人群
这起事件缘由应追溯到约两周前。
当时,程女士与该男子同在合肥一个本地摄影交流群,双方此前并无私人恩怨,甚至未曾谋面。
当时,程女士在群内与人正常讨论摄影修图素材来源,她称可以在国外的一些网站上找素材,该男子却突然对她开黄腔,说出具有侮辱性的言语。程女士当即在群内表示不满并将其拉黑,随后因感到群内氛围不佳而退群。
不料,在她退群几天后,该男子竟从程女士的社交媒体账号下载其照片,恶意将她的下巴拉长、丑化,并配上嘲讽文字发在群内,群内部分成员也随之起哄。程女士认为,此举明显是出于报复心理,“我们之间有口角,你可以跟我解决,或者干脆拉黑我,但不能因此去毁坏别人的形象。”
随后,程女士重新进群要求对方道歉,反遭辱骂并被踢出群聊,涉事男子扬言“无所谓,让派出所来找我”。
程女士的原照片。
事件在网络曝光后,迅速引发广泛关注。许多网友在评论区留言,摄影圈有一部分人并非真心热爱摄影,常常对模特的身材颜值评头论足,有些行为言语十分低俗。
“事情发生后,我朋友告诉我,他还把我的照片转到了别的群里。目前我所知道的就有两个群。”程女士告诉记者,自己因为喜爱洛丽塔风格服饰,丈夫也热爱摄影,才进入这个圈子,此前从未遇到过如此恶劣的事件。
此前该名男子在群里对当事人开黄腔。
“无语至极,很气愤,也感到恶心!”程女士说,对方行为已严重损害其形象,属于公然侮辱。目前她已保存聊天记录、恶意P图证据。
同时,程女士担忧,这样的行为会严重破坏模特与摄影师之间的信任,“很多真心喜欢拍照的人,因为这些人搞得没有人敢找新摄影师拍照了。”
群聊记录。
律师分析:
可追涉事人刑责,帮腔人或构成共同侵权
那么,该名男子的行为可能触犯了哪些法律法规?会面临哪些惩罚?当事人可以怎样伸张自己的诉求呢?
对此,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涉事男子的行为或需承担民事、行政乃至刑事责任。
程女士出具的报警记录。
民事责任方面,涉事男子的行为违反《民法典》中关于肖像权、名誉权的规定,其恶意P图丑化行为侵犯程女士肖像权,配侮辱性文字传播还侵犯名誉权,需承担公开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方面,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其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会被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事责任方面,若该行为传播范围广、对程女士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等,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法》第246条的侮辱罪,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程女士出具的报警回执。
赵良善表示,对于帮腔人,若帮腔言论带有侮辱性,或进一步转发恶意P图,对程女士的名誉损害起到扩大作用,就构成共同侵权,需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等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和涉事男子一同面临治安处罚。
赵良善建议,程女士应继续配合警方调查,借助行政力量促使涉事男子承担行政责任,以此施压让其道歉。若涉事男子行为达到侮辱罪的刑事立案标准,可自行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可附带提起民事诉讼索要赔偿。当然,若涉事内容还在其他平台传播,可向对应平台提交侵权证据,要求平台删除相关内容,防止损害进一步扩大。
受访者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