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近日,青岛市整合人社、社会工作部、法院、司法、工会、工商联和企联等多部门资源,成立了“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多元联合调解中心”,构建起“人社牵头、部门协同、行业参与”的一站式纠纷解决新机制。
据了解,青岛在仲裁院调解中心基础上,深度融合劳动争议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等多元力量,建立市级一站式联合调解中心。该中心设置专门服务窗口,配备专业调解人员,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政策咨询、案件受理、纠纷调解、公益法律服务等“一站式”服务,改变了过去劳动者维权“多头跑、反复跑”的局面。
针对新就业形态分布特点,还在新业态较为集中的场所、园区、商圈及部分区(市)建立分中心,形成“市级中心+区域、行业分中心”的立体服务网络,让劳动者在家门口就能解决劳动纠纷,实现维权服务的便捷化和全覆盖。
为建设高素质调解员队伍,青岛严格调解员选任条件,组建了由市仲裁院工作人员、兼职仲裁员,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调解员,以及总工会、工商联等成员单位人员组成的专业队伍,并广泛吸纳律师、人民调解员等社会力量参与。与此同时,健全线上线下联合调解工作模式,依托“全国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调解管理平台”“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仲裁一体化平台”等,实现劳动纠纷在线申请、在线调解,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极大提升了纠纷化解的效率。
为充分发挥部门协同联动作用,青岛建立了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多部门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党委社会工作部门指导推动新就业群体党建和服务管理;人民法院强化司法保障,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司法行政部门指导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工会组织履行劳动者权益代表职能;工商联和企联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用工。对于涉及群体性争议、新业态规则缺位等疑难案件,由调解中心召集相关单位联席研判,形成“一案一策”处置方案,同步向行业主管部门推送风险预警,实现了从单纯调处纠纷向源头预防化解的延伸。
同时规范调解工作流程,明确了调解中心的受理范围,规范了从申请引导、审核受理到协商调解、协议履行的全流程。调解中心在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调解工作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结束,确属疑难复杂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适当延长,保证了纠纷解决的时效性。对于调解不成的案件,调解中心主动告知当事人仲裁、诉讼等救济渠道,确保劳动者权益保障路径畅通无阻,形成了“调解为主、仲裁为辅、诉讼托底”的多元化解格局。(工人日报客户端记者 张嫱 通讯员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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