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罗 牛 山(000735)11月11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请问上市公司与大股东的独立经营是以法律主体为准绳还是以组织形式为准绳
罗 牛 山回复:您好!上市公司与大股东的独立经营,法律主体是根本依据,组织形式是落实保障。根据《公司法》,公司是独立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因此,法律主体的独立性是判断经营独立的根本准绳。在此基础上,上市公司严格执行监管要求的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五独立”,这是从运营层面确保法律独立性的具体措施。二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公司独立经营的完整基础。公司始终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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