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物业公司起诉业主,法院判了!
创始人
2025-11-12 15:47:44
0

“约定0.85元/月/㎡,走法律程序就按1.3元/月/㎡算,这样的条款不公平!”近日,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明确判决不支持物业公司“走法律程序就加价收费”的诉求,依法维护了业主权益。

该案中,芜湖市繁昌区某小区的物业公司与业委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基础物业费标准为0.85元/月/㎡,同时合同另外约定“若业主未按时缴费引发诉讼,物业费将上调至1.3元/月/㎡”。因部分业主质疑物业服务质量而未缴费,物业公司向繁昌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按照“加价条款”即1.3元/月/㎡的标准收取物业费。

繁昌区法院经审理认为,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双方权利义务对等平衡。物业服务合同属于继续性合同,物业公司应采取优化服务、加强沟通、规范管理等措施来提高缴费率,而非通过设置不对等条款加重业主负担。本案中,“走法律程序则物业费加价”的条款,实质是单方面加重业主责任,违背公平原则。同时,该条款本质上属于对逾期缴费违约金的约定,而物业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因业主逾期缴费给其造成的实际损失,故法院对其主张的1.3元/月/㎡的物业费标准不予支持,依法判决仍按照原约定的0.85元/月/㎡计算物业费。

该判决目前已生效,双方均未提起上诉。

本案承办法官表示,对物业公司而言,“以服务赢认可”才是长久之道。法院明确反对“重收费、轻服务”的经营模式,引导物业公司将精力放在优化服务上,畅通业主沟通渠道,而非依赖“条款加价”等方式强制收费。对业主而言,维权须依法、履约亦有责。若对服务不满,应通过业委会协调、行政投诉或司法途径解决,直接拒缴物业费可能导致违约风险。

来源:AHTV第一时间

相关内容

热门资讯

新任湖南省委常委王道席已任省政... 据微信公众号“湖南省人民政府网”消息,11月12日上午,省委副书记、省长毛伟明主持召开基层代表座谈会...
金达莱施工合同纠纷上诉遭驳回 ... 11月12日,金达莱(688057)发布公告,关于一起施工合同纠纷的诉讼进展情况。公司在二审中作为上...
证监会最新发声:坚决防止市场大... 11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国际投资者大会正式启幕。作为上交所打造的国际交流平台,本次大会将为外资机...
原创 特... 近日,日本首相高市早苗在国会上的表现引发了广泛关注。据日媒11月12日报道,当地时间周二,在议员问及...
锐评丨刑拘!出手殴打母亲,法律... 11月10日,网曝江苏一男子疯狂暴力殴打九旬母亲,引发众怒。11月12日,江苏常州警方发布通报称,杨...
特朗普威胁起诉索赔 英政府将启... 美国总统特朗普的律师团队近日要求英国广播公司(BBC)撤回被指经过剪辑而误导观众的纪录片,并就此道歉...
李营营律师:有组织、有计划、大... 人民法院案例库:立即停止侵权诉讼请求的具体化指引 立即停止侵权应当包括具体方式、内容、范围等具体执行...
中国愿意分享碳市场制度设计经验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张艺)“碳市场没有统一的标准模式,应根据各自实际,探索符合国情...
电子城:子公司诉讼追债 涉诉金... 人民财讯11月12日电,电子城(600658)11月12日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关村电子城(昆明)科...
*ST创兴股权交易纠纷案庭审:... *ST创兴(600193.SH)董事长刘鹏被刑拘后,一桩尘封的股权交易纠纷浮出水面,揭开了华侨系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