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11月11日晚发布公告,公司目前正在推进由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湘财股份”)通过向公司全体A股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大智慧并发行A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组相关议案。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大智慧11月11日晚发布公告,公司目前正在推进由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股份”)通过向公司全体A股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大智慧并发行A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组相关议案。
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25】沪0115民初138805号)等相关诉讼材料。原告王功伟于2025年10月15日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撤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原告认为,由于公司与湘财股份存在关联关系,湘财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公司构成重大关联交易。根据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或者审计,并将该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并没有聘请证券服务机构对交易标的湘财股份的整体资产进行审计或评估,公司股东会也没有审议该等审计报告或者评估报告。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违反了《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依法应当撤销。
大智慧表示,截至公告日,公司已按照吸收合并的相关规则逐步完成各项工作,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则积极处理本次诉讼。本次诉讼暂不涉及具体金额,本次案件尚在处理中,最终对公司的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本次重组的后续进展以公司公告为准。(高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