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是一门技术,也是一种艺术,特别是对于陈财坡法官而言。每当周一的朝阳缓缓升起,天边泛起鱼肚白,这位晋安法院民一庭的青年法官总会早早地先来到办公室,开始安排这周的调解案件,筹划具体的对策思路——调解工作已完全融入他的日常,成为他法官生涯中不可剥离的一部分。
在单位里,他是调解率常年名列前茅的调解能手,在当事人眼中,他是专业又富有亲和力的人民法官。然而,“如何更好地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是他至今仍在探索的问题。只是,在日复一日的伏案工作中,在帮助一个又一个当事人平息纠纷、回归和谐生活的调解实践中,他对调解工作多了一层自己的感悟——那就是“交流”的艺术。
“把法律说得透透的,阻力才能小小的”
在陈财坡看来,交流的目的是“达成共识”,法官要先自己打好基础,把法律说得透透的,阻力才能小小的。
2024年底,陈财坡因新收一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第一次见到了某小区业主小张。他向陈财坡诉苦,话语同当天的天气一样阴沉:“那天下午,手机早早就给我报了暴雨黄色预警,下班后我也不敢逗留,抢在暴雨前回了家,原本还有些庆幸......”
刚进家门,小张就迅速收起阳台上翻滚着的衣物,接着关紧门窗,确保一丝风都没有溜进屋子。然而,次日清晨,他还是惊愕地发现,这座入住堪堪三年的房子的两个飘窗正同时往外渗水,白色墙皮不合时宜地鼓起了一个黑色大包。房屋开发商派了一位“包工头”来检查墙体受损情况,临走前只轻飘飘地留下一句“外墙再刷一遍防水胶就行”。看着不成样子的墙皮,小张顿感血液上涌,一拍桌子,“去起诉开发商和总包单位!”于是,陈财坡接手了这起案件。
调解不是“和稀泥”
而是把“法律”掰开揉碎了讲给当事人听
让他们听得懂、信得过、愿意签
为了实质化解纠纷,自见过小张后,陈财坡就细查《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范》(JGJ/T 235-2011),咨询房屋外墙防水工程,一连恶补了几天的建工知识。对此,书记员早已见怪不怪,替他解释道:“民生案件往往也会产生专业交叉的情况,要把纠纷掰扯清楚,就得先把‘技术账’算清,再把‘法律账’和‘经济账’摊给当事人看,调解工作便有了底气。”
事实果真如此。当陈财坡把各方当事人拉上同一张桌子,向他们展示预先准备的“诉讼流程图”后,小张和两被告人几乎异口同声地说出“我愿意调解”。
流程图总共分为三部分
第一,选定鉴定机构,确定事故原因,类似案件平均用时45 天,费用超2万元;第二,确定修复方案,根据国家规定,外墙修补后还应做淋水试验,全程约30天,费用1万元左右;第三,一审判决若支持原告,被告须承担鉴定费、修复费以及迟延利息,总计约3万元。若有一方上诉,各方在未来半年可能都会陷于这起纠纷。
类似这样的案件,走诉讼流程费时费力,各方都讨不到好,要实现定分止争,调解是最优解。
见各方态度缓和,陈财坡顺势提出了合理的调解方案:“开发商一次性支付2.5万元给原告,由原告自行委托具备防水资质的公司按规范维修,开发商和总包单位不再对房屋飘窗位置的渗水问题承担保修责任,你们接受吗?”沉默片刻,原告小张率先出声:“我同意,拿钱立刻修比‘追程序’划算多了。”随着原告一方让步,两被告人旋即附和,三方当事人当场签订调解协议,争议就此化解。
“秘诀在于以真心换真心”
要更好地化解纠纷,不仅要做到理性分析,更要将“法理情”融会贯通。如何在现实的交流中讲透抽象的“法理情”?关键在于透过现象看本质,抓住当事人的核心需求,而秘诀在于以真心换真心。
2025年的春节刚刚过去,年近八十、操着一口福州本地方言的吴老太手里攥着一张折旧的纸,拉着立案大厅的接待人员诉说着结婚以来的种种委屈。边角微微泛黄又弯曲的纸张上,吴老太的诉求只有醒目的两行字:脾气坏,过不下去,坚决离婚。
两位老人对法律流程并不熟悉,对财产分配也没有任何争议,子女更是坚持劝两位老人和好,作为案件的承办法官,陈财坡建议两位老人“先试试调解”。
“我不想再跟他(她)住同一屋檐下。”
“离就离,谁怕谁!
第一次组织调解的时候,两位老人你一言我一句地说着气话,调解室内剑拔弩张。
见此情形,陈财坡当机立断,迅速插话打断争吵,与两位老人拉起了家常:“爷爷奶奶,我也是孙子辈的,您二位最近遇到了什么困难?有什么事都可以找我商量商量......”一声声亲切的问候,瞬间拉近了他与两位老人之间的距离,也稍稍平复了老人们的心情。
虽然缓和了两位老人之间紧张的氛围,但第一次调解没有取得实质性的进展。之后,陈财坡仔细复盘了与两位老人交谈的内容。最终,他从“不想同住”这句看似平常的话语中,找到了突破口——能否先不住在一起?只要解决“同住”这个痛点,“离婚”就不再是唯一的出路。
当争议焦点从“是否离婚”转化为“是否分居”,陈财坡的思路逐渐清晰。他随即利用“背靠背”调解模式,先请吴老太到调解室,听她抹着眼泪说:“他的脾气很坏,照顾他还会被他拿东西砸,还时常吼人,我可以不离婚,但必须分开住。”之后,又单独听老先生说:“我知道孩子不想让我们离婚,离了婚面子上也不好看,但她天天唠叨,我也想图个清静。”
当两句话拼接在一起,双方需求正好对称:分居但不离婚!在取得同意后,他帮这对老夫妻制作分居协议,并在末尾加上“本协议不影响双方婚姻关系存续”。签字前,老先生问陈财坡:“这不算离婚吧?”他答道:“不算,只是换一种住法。”吴老太也破涕为笑:“那我先试试。”
一起看似只剩“离与不离”的八旬老人婚姻危机,被精准锁定在“不想同住”这一焦点后,用一纸分居协议悄然化解。送走两位老人后,陈财坡在这起案件的案号旁轻轻标注上:分居不离婚,和好。之后他长舒了一口气,笔还握在手上,目光却已不自觉地转向窗外。他发现,那天的阳光格外明媚。
后来,小张的房屋完成修缮,吴老太跟老伴又重新走动起来。历经数年的调解工作,帮助当事人回归生活的柴米油盐,已在不觉间,成为了陈财坡柴米油盐的生活。
法官心语
多年调解,我愈发懂得:法官的案头不仅有法律条文,更装着当事人的生活琐碎。把专业知识化作化解矛盾的钥匙,用耐心倾听抚平情绪的褶皱,看着他们卸下纷争、重回柴米油盐的安稳,这份 “让生活回归本真” 的触动,便是我最珍贵的工作感悟。
专家点评
陈文兴
福建农林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
法学系主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陈财坡法官的调解实践,生动诠释了法理情相融合的基层司法智慧。他擅长使用“技术账+法律账+经济账”的可视化方式,将专业的法律判断转化为当事人通俗易懂的方案,有效促成理性和解。他还善于以亲切、温暖的形象与当事人进行交流,并在交流的过程中把握当事人的核心需求,创造性地利用“分居协议”化解纠纷,展现了从释法说理到修复关系的调解思路。
他的调解秘诀在于,以专业能力建立信任,以真诚沟通构建共识,以人性关怀实现和解。他的实践充分证明,调解绝非“和稀泥”,而是践行多元解纷机制,通过柔性司法实现纠纷实质化解的重要路径,其经验对于提高调解效能,促进社会和谐具有积极示范意义。
供稿:民一庭 陈财坡、综合办 钟蔚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