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处理法律纠纷的过程中,都会涉及到谈判和解。很多人以为谈判和解是让步说好话,这种理解是片面。
笔者最近代理客户通过沟通谈判解决了一个案件,对方开始不情愿,极限拉扯,后来经多次沟通还是同意了我方的方案。
之前也谈判过一些案件,金额大一点的代表客户从500多万谈到了300多万和解的,也有其他一些诉讼案件也通过谈判和解。
笔者谈过很多案件,总结一下,谈判成功的前提条件有三个:
1.付款一方有支付能力;
2.收款一方和付款一方都有调解意愿;
3.最重要的一点:调解的方案对各方都有利益。
如果不符合上述三个前提条件,想要通过谈判解决问题,是很难的。
律师谈判的核心是要找出双方的共同利益的平衡点,而这个平衡点的找出一定是基于合理合法的法律关系、佐证材料、法律依据。
各方对基本法律事实有一个共识,即使一方嘴硬不承认,但是也会在内心进行衡量。
确定了各方的共同利益后,那么怎么找到平衡点达成和解,就是沟通的技巧,这种表达一定要说清楚方案以及方案的依据,同时要表达自己的底线和原则。
这过程中可能会有多个来回,也有可能会有谈崩的时候,所以谈判一定要有一个第三方来各方拉回共同目标和共同利益上来。
这时候主导谈判的人要注意自己的角色,有时候要用下位者的姿态说好话,有时候也要表达坚定的立场,不能怕谈崩而不敢表达底线和原则。
表达方式可以冷静、生气、和颜悦色等,不管哪种方式,一定是配合实现谈判的目标。不能因为谈判过程中对方的情绪而被带偏或者自己失控,最终成了人身攻击。要学会对情绪的收放自如,这也是控场能力的一种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