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州市民于先生(化名)在“金辰云河赋”项目的购房经历,不仅让他陷入了“定金难退”的维权困境,也引发了公众对于房地产市场监管的追问。据于先生反映,该项目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售房,事后他要求退还定金却遭遇推诿。
今年5月,于先生被“金辰云河赋”售楼处的“开盘特惠”、“限时折扣”等宣传吸引。在销售人员“名额有限”的催促下,他当场支付了1万元意向金认购了一套商品房。然而,整个过程中,销售人员对项目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这一关键事实始终讳莫如深。
事后,于先生在查阅住建部门官方网站时偶然发现,他所认购的“金辰云河赋”项目,其《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公示日期远晚于他支付定金的时间。这意味着,他在购房时,该项目根本不具备合法的对外销售资格。这一发现让于先生感到震惊与不安,意识到自己可能陷入了一场违规销售的骗局。
针对此事,法律界人士明确指出,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开发商在未取得合法销售许可的情况下收取定金、对外售房,属于违法行为。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因此,开发商在无预售许可证情况下与购房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及收取的定金均属无效,开发商应无条件退还已收取的定金。
目前,于先生已准备好定金收据、银行转账记录、与销售人员的沟通录音等证据,正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们将持续关注此事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