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栾海明
“子女互相推赡养责任,我没收入又没人管该咋办?”“多子女家庭,咋立遗嘱才能避免后代争产?”在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联合山东省法律援助中心打造的《壹点问法・律师唠一 Law》直播栏目中,老年观众关于“养老”与 “遗产”的两大核心顾虑成为焦点。山东省司法厅“法援银龄”法律志愿服务队志愿者、上海段和段(济南)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委员孙燕燕,山东省司法厅“法援银龄”法律志愿服务队志愿者、山东舜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红雨针对“子女赡养义务”与“遗嘱订立效力”两大主题展开详细解读,为老年群体送上“安心养老”的法律指南。
老有所养:子女推诿赡养?
面对“子女互相推诿赡养,老人无收入无照料”的核心痛点,两位律师从不同维度解读法律边界,明确子女义务与老人维权路径:
“赡养费不是‘拍脑袋定数’,法律有明确义务边界。”孙燕燕表示,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明确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赡养费需覆盖“生活费、医疗费”等必要开支,而护理费“不能默认包含”,需老人提供“生活不能自理”的证明(如医院诊断、护理评估报告)。
孙红雨进一步解读金额判定逻辑:“要结合三大因素综合考量:老人实际需求(如是否需长期服药)、子女经济能力(收入高多承担,低则适当少付)、当地生活水平(避免因地区差异导致标准过低)。”孙红雨律师表示,多子女家庭需“共同担责,不能互相甩锅”,若某子女拒不支付,老人可起诉要求其按比例承担。
“收入低不是‘免责金牌’,但法院会兼顾公平。”孙红雨说,法院会核查子女工资流水、存款等真实收入情况:“若确实勉强维持自身生活,可能适当降额;若故意隐瞒收入、恶意推诿,法院会依法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仍拒不履行的,老人可依据生效的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
孙燕燕补充实务中“赡养费的调整可能”:“即便判决后,情况变了也能改——比如子女下岗、重病,或老人突发大病需更多费用,双方都可另行起诉,请求法院增、减或变更赡养费。”
“赡养是‘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的整体义务,不能只给钱不照料。”孙燕燕援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强调,子女对患病老人需及时护理,对生活不能自理者要承担照料责任。
同时,孙燕燕给出“异地照料”的实务解决方案:“距离远没法亲自照料,可按老人意愿聘保姆、送正规养老机构,但‘替代照料’的费用需子女承担。”她特别提醒,“平时也可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与老人联系沟通,精神慰藉不能少”。
遗产传承:多子女争产?
针对“老人怕去世后子女争遗产”的顾虑,两位律师分别解读“遗嘱订立有效性”与“争议应对”,教老人“按意愿分遗产,防子女起诉推翻”:
“自书遗嘱要满足‘三要素’,缺一不可。”孙红雨先明确基础规则:必须老人亲笔书写全文(不能打印后签名)、末尾签名(不能用盖章或手印代替)、注明年月日(精确到日,防时间模糊争议),内容需写清“财产明细(如房产地址、存款金额)、继承人信息(姓名+关系)”,且“无需见证人,自己写好就有效”。
孙燕燕补充,除形式合规外,还需满足“实质要件”——立遗嘱时老人需有“遗嘱能力”(意识清晰、能判断自己行为)、意思表示真实(没被胁迫、欺骗)、不违反法律与公序良俗。她特别对比其他遗嘱类型:“打印、代书、录音录像遗嘱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但自书遗嘱不用。”
关于公证遗嘱效力大,还是最新遗嘱效力大的问题,“现在不看‘公证优先’,只看‘时间先后’。”孙燕燕简明解读核心规则:哪怕先立了公证遗嘱,后续手写的新遗嘱只要合法有效,就以“最后一份”为准;老人想撤回公证遗嘱,“不用再跑公证处撤销,新遗嘱合法就能自动覆盖”。
孙红雨细化“撤回的具体路径”:除了“立新遗嘱覆盖”,还可通过“行为撤回”——比如老人立公证遗嘱将房产给儿子,后又将房产过户给女儿,“过户行为与遗嘱内容相反,视为撤回原公证遗嘱”。他提醒,“无论哪种方式,新遗嘱或行为都要‘合法有效’,比如手写新遗嘱仍需满足‘亲笔写、签名、注日期’三要素”。
提到关于子女质疑“立遗嘱时意识不清”的问题时,“谁主张谁举证,证据充分才管用。”孙红雨先明确举证责任:起诉方需提供:立遗嘱期间的医院诊断(如阿尔茨海默症)、民事行为能力鉴定报告、无利害关系人证言(如邻居证明老人当时糊涂);支持遗嘱的子女可提供“反证”,如老人立遗嘱当天的体检报告、录像(显示思路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