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安世半导体(中国)有限公司发布声明称,荷兰总部相关决定在中国境内不具备法律效力。全文如下:
关于安世半导体全球销售与市场副总裁张秋明先生任职效力的郑重声明
来源:环球网
上一篇:因劳动合同纠纷,孙恒跃起诉真兰仪表
下一篇:因买卖合同纠纷,无锡市德氟隆防腐设备有限公司起诉合盛硅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