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情回顾
《许我耀眼》电视剧片段
热播电视剧《许我耀眼》中,男主沈浩明被派遣到子公司查工程延期问题,查出子公司负责人仗着有瞿明诚当保护伞,用 “赌石” 把巨额回扣洗白私吞,以为能神不知鬼不觉,被沈浩明戳破后,直接让他从 "嚣张狮子" 变 "蔫儿黄瓜"—— 这波操作可不是剧情夸张,现实中这样的操作早踩了法律红线!今天,咱们就唠一唠职场人必须警惕的法律红线——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
剧情里的 “套路”,全中职务侵占 4 大要件。子公司负责人的操作看似隐蔽,实则完美踩中职务侵占罪的法律雷区,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271 条及司法解释,每一步都有明确界定:
主体达标:作为子公司负责人,他手握项目审批、款项支付的管理权,属于 “公司中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符合本罪 “特殊主体” 要求;
利用职务便利:正是凭借审批工程款、筛选合作方的职权,他才能将安强公司的回扣通过 “赌石” 渠道转移,这就是法律意义上的 “主管、管理单位财物的便利”;
侵占行为实锤:通过 “高溢价原石洗白” 的操作,将本应归公司的财产(本质是变相侵吞公司利益)非法占为己有,属于典型的 “侵吞型职务侵占”;
主观故意明确:从勾结小舅子设局到威胁调查者,全程体现 “非法占有” 的故意,不存在任何过失可能。
看完剧情,咱们再把这三个容易踩的法律红线掰扯清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定义如下: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进行营利活动、非法活动的行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 关键区分点:
普法时间
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具体如下:
立案标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七条,具体如下:
立案标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立案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具体如下:
立案标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警方提示
职权不是谋取私利的工具,岗位更非违法犯罪的温床。请您务必时刻警醒,严守法律底线:
警惕“职务侵占”:公司的财物姓“公”不姓“私”,任何化公为私的行为,都是触碰高压线。
拒绝“挪用资金”:莫以“借用”为借口,公司的资金不容擅自支配,一时的侥幸换来的是终身的悔恨。
抵制“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无论是“回扣”还是“好处费”,任何形式的权钱交易,都将让你身陷囹圄。
我们呼吁企业与员工携手,共同筑牢内部防线,抵制职场贪腐,共建风清气正的商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