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欠条、两方争执、多次协调……近日,晋中市太谷区人民法院胡村法庭通过“法官讲法理+调解员融情理”的双轨调解模式,成功化解一起因拖欠树苗运输费用引发的合同纠纷,给持续数年的矛盾画上圆满句号。
原告戴某是一名货车运输员。2021年至2023年1月20日,被告史某与戴某口头约定由戴某为其运输树苗,并约定服务结束后按运输次数及距离结算运输费用。运输完成后,被告史某因资金周转困难未能按时结清款项,向原告戴某出具8万元运输劳务费欠条并承诺还款期限。约定期满后,戴某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史某立即支付欠款。
调解初期,史某对欠款事实无异议,但表示目前经营困难,恳请宽限至年底。戴某听后则情绪激动,坚决要求法院立即判决。双方分歧明显,调解一度陷入困境。
面对僵局,承办法官与特邀调解员分工协作,采取“法理+情理”双线调解策略再次进行调解。法官从法律层面切入,向史某释明民法典中关于合同履行的规定,以及拒不履行支付义务可能面临的强制执行、失信惩戒等法律后果。同时引导戴某综合考虑诉讼时间成本和执行风险,理性评估调解价值:“判决虽能确权,但若对方无财产可供执行,反而可能延长债权实现时间。如果能达成调解,给对方一个合理的宽限期,并由法院出具调解书,同样能保障权益。”
特邀调解员则从情理角度出发与史某拉家常:“戴某风里来雨里去的不容易,将心比心,要是你辛苦大半天拿不到工钱,着不着急?”另一方面,调解员也向戴某转达了史某的实际困境,请求戴某理解。
在法官的权威释法与调解员的耐心说理后,戴某的态度逐渐软化,史某也针对还款作出了郑重承诺。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史某于今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全部运输费用。法院同步出具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为调解结果加上“法律保险”。签完字后,双方握手言和,纠纷得以圆满解决。